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9206720
大小:423.50 KB
页数:59页
时间:2019-06-27
《江西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操作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江西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操作细则江西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二OO九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一条目的和任务1第二条主要内容2第三条技术方法2第四条精度要求3第五条调查成果4第六条组织领导4第二章技术标准5第七条土地利用现状分类5第八条林种区划9第九条公益林区划的地类、事权12第十条公益林区划范围、区位类型12第十一条优势树种(组)13第十二条龄组划分14第十三条立地因子15第十四条森林结构18第十五条森林灾害与健康19第十六条森林自然度20第十七条其他标准21第十八条森林经营类别25第十九条森林经营措施25第三章森林经营区划调查27第二十条室内区划27第二十一条经营区划
2、27第二十二条小细班区划27第二十三条小细班外业调查28第二十四条四旁树调查29第二十五条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调查30第二十六条小细班调查卡片填写31第二十七条小班面积求算34第二十八条小班调查材料的整理35第四章遥感判读36第二十九条遥感图象特征36第三十条目视判读37第五章固定样地调查40第三十一条复位标准40第三十二条样木因子41第三十三条固定样地复测与改设方法41第三十四条固定样地标志44第三十五条固定样地调查45第三十六条样地每木检尺49第三十七条其它因子调查51第三十八条调查记录卡片复核与检查验收52第三十九条生长量和消耗量调查52第六章成果材料
3、编制53第四十条外业调查成果53第四十一条数据库建立和总体蓄积计算53第四十二条统计表编制54第四十三条图面资料编制55第四十四条成果上报56第四十五条附则56附件1江西省行政区编码表附件2调查因子代码表附件3调查卡片记录表附件4调查成果统计表江西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操作细则根据国家林业局2004年颁布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主要技术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江西省林业建设现状和森林资源监测实际,制定本操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任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是以国有林业局(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森林经营单位或县级行政区域为调查单
4、位,以满足森林经营方案、总体设计、林业区划与规划设计、县级森林分类经营、建立或更新森林资源档案、和编制县级森林采伐限额等需要而进行的森林资源调查。调查成果是制定区域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林业发展规划,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指导和规范森林科学经营的重要依据,为科学考核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完成情况提供依据。其主要任务是查清区域内森林、林地和林木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与分布及其消长变化,客观反映调查区域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和经营管理状况,综合分析评价森林资源与经营管理现状,提出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意见,并逐步建立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全省林权
5、制度改革后,集体林权基本已明晰到户,经营主体发生了深刻变化,原有调查的林地、林木权属,森林资源各项因子都需要重新确认。为了适应林改后木材生产计划实行“计划前置审批、管理双线运行、分配两榜公示、指标确保到户”的改革,确保林木、毛竹采伐指标真正落实到符合采伐条件的山场和农户,保障林农商品林的处置权和收益权,本次调查将把森林资源落实到宗地。56第二条主要内容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是以森林资源各类面积、蓄积现状及其动态变化为主要内容,核对调查范围内的各种境界线,并在经营管理范围内进行或调整经营区划。根据以往资源调查成果的可利用程度,兼顾调查与森林资源有关的自然地理环境、生态环
6、境、森林更新、森林灾害、森林经营条件等内容。第三条技术方法调查方法采取地面调查为主、地面调查与遥感判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地面调查区分固定样地调查和小班调查,主要估算总体蓄积、计算间隔期内森林资源消长变化,摸清小班森林资源状况;遥感判读作为补充调查,利用卫星遥感影像资料,辅助判读森林地类和树种等重要因子,提高小班区划精度及效率。一、森林资源抽样调查系统㈠抽样调查的目的1、估测总体森林资源现状;2、控制小班调查蓄积总体累计值的调查精度,当小班蓄积累加值在抽样区间之内时,用总体蓄积平差小班蓄积调查值;3、估测总体森林资源生长量和消耗量;4、求算各分层(优势树种、郁闭度
7、、龄组)单元的公顷蓄积,计算各层小班蓄积。㈡抽样调查总体和样地布设方法1、以县(市、区)为总体,采用系统抽样方法布设固定样地;样地数原则上保持上期已布设的固定样地数量。2、四旁树调查采取典型抽样方法,以行政村为单位,以村民小组为样本单元进行。二、森林资源小班调查系统㈠调查用图:已完成林改区域,使用1:1万比例尺林改宗地区划图复印件进行小班区划、调绘,未完成林改的区域,使用1:1万比例地形图进行小细班区划、调绘。㈡区划调绘1、区划系统为:乡(镇、场)―行政村(分场)―固定小班―细班;2、县(市、区)、乡(镇、场)、行政村(分场)境界线原则上与上期保持一致,若前期境
8、界线有误或行政区界线进行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