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技术贸易法

国际技术贸易法

ID:39203340

大小:1.14 MB

页数:62页

时间:2019-06-27

国际技术贸易法_第1页
国际技术贸易法_第2页
国际技术贸易法_第3页
国际技术贸易法_第4页
国际技术贸易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国际技术贸易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三章国际货物贸易运输法一、国际货物运输1、定义:指承运人受托采用一种或者多种运输方式,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从一国境内的某一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某一地点的运输。2、特点:①对象是货物(有形货物)②跨国境运输(这是判断是否为国际货物运输的唯一标准)③涉及到:托运人承运人运输合同④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应受运输合同及规制运输合同的国内立法和国际公约、国际惯例的约束3、种类及其特点:①海上运输优点:运量大成本低缺点:速度慢风险大②航空运输优点:速度快受损低缺点:运量小成本高③铁路运输优点:可经年运连续性缺点:有范围限制④公路运输优点:可经年运连续性缺点:有范围限制⑤多式联运综

2、合①②③④优点:灵活性强缺点:较为复杂适用法律多成本较高4、当事人的选择: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货物特性、运载数量、运输成本、市场供求)海上货物运输本章我们主要讲解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介绍一下国际航空运输、铁路运输、多式联运。二、国际货物运输法1、定义:指规制国际货物运输行为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2、法律渊源:国内法渊源国际法渊源国际条约国际惯例注:一般国际货物运输法基本上都是实体法规范,很少涉及程序法的内容目前,有关国际货物运输的国际条约主要是国际公约第一节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一、概念及分类1、定义:指承运人使用船舶经海路将托运的货物从一个国家的特定港口运至

3、另一个国家的特定港口以交付给收货人的运输。2、特点:历史最悠久现实中最重要的运输方式使用最广泛3、分类:①租船运输:(运送大宗货物)承租人租船合同▲出租人②班轮运输:(运送量少、价高、港分散的货物,广泛)四固定:固定航线,固定港口,固定航期,固定运费。班轮提单▲船舶支付运费第一节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之租船运输一、租船运输的概念及种类(1)定义:(不定期船运输)指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契约,由出租人将整艘船舶或者船舶的部分舱位租给承租人使用以完成特定的货运任务,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约定费用的运输。(2)关键:租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租船合同的约定为优先(3)种类:航

4、次租船运输定期租船运输光船租船运输二、航次租船运输:定义:(程租船运输),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者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提供支付约定运费,以完成特定航程的运输。适用:货主需要一次性将整批货物运输至目的港其合同重点:船舶和航程此外:装卸期限港口一些费用航线绕行留置等问题出租人的权利义务:在约定的时间、港口提供约定的船舶;收取运费。承运人的权利义务:提供约定的货物;在约定的时间内装船、卸船;支付运费。注:1、提供约定的货物,经出租人同意,可更换货物,由此对出租人不利时,出租人有权拒绝或解除合同;2、承租人有转租权,承租人

5、可将租用的船舶转租第三人,但其原合同的权利义务不变;3、承租人有解约权,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承租人在以下情况下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其一是出租人未在约定的受载期限内提供船舶、其二是出租人提供或更换的船舶不符合合同的约定。跟装卸期相关的费用:空舱费:承租人未能按时将约定的货物交付运输滞期费:承租人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装卸承租人出租人速遣费:出租人对承租人提前完成装卸出租人承租人合同中约定速遣费=1/2滞期费空舱费滞期费速遣费三、定期租船运输:定义: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以完成一定期

6、间的运输。特点:承租人负责船舶的经营管理,出租人只负责船舶的维护、维修。适用:承租人在一段时间内需要多次从事大批量的货物外运其合同重点:重在船舶和租期另外有:船舶的交付、归还船舶的用途适用范围航行区域停租转租出租人的权利义务:保证船舶适航,并在约定的时间交付船舶;收取租金。承租人的权利义务:1、保证船舶在约定的航区内的安全港口或地点之间从事约定的海上运输;2、保证船舶用于运输约定的合同货物;3、承租期的材料补给和费用开支由承租人负责;4、承租人可将船舶转租但其合同的权利义务不受影响;5、合同期内,船舶进行海滩救助时,承租人有权获得扣除救助费用、损失赔偿、船员应

7、得部分及其他费用后的救助款项的一半;6、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7、还船。四、光船租船运输:定义:船舶的出租人向船舶的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按照约定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和到期交还船舶,以完成一定的运输。特点:光船租赁中船舶出租人把船舶的使用权和经营权转让给承租人,使船舶的所有权和使用经营权相分离,因此,这种租赁行为可称为财产租赁。适用:租赁性>运输性海运中很少采用此大都在两家船舶公司之间发生此业务合同性质:与航次租船合同和定期租船合同有区别航次租船合同运输合同定期租船合同光船租船合同财产租赁合同的性质出租人的权利

8、义务:只提供船舶,只保留船舶的所有权;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