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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常识首先感谢校领导为我提供这次与同学们交流学习的机会,这也充分体现了校领导、老师对在坐的每位同学的关心和爱护,更是大家增强自身素质、全面发展的必修课程。今天,我讲四个问题: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义务的规定,是对搞好中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根本保证。二、小学生参与交通安全应知的基本要领。三、行人参与道路交通活动的法律责任。四、校园及周边地区良好交通秩序需要我们共同努力。《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了政府、单位、教肓部门、媒体、公安五大主体部门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着法定义务。这部法律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活动中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
2、基本法律,是我们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保障。这部法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鲜明的时代特点。它注重以人为本,关注生命。它倡导守法遵章,在注重以人为本、保护弱者的同时,强调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我们应当看到,当前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是对中小学生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滞后于道路交通发展的要求。中小学生未成年人是交通行为中的弱者。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义务的规定,是对搞好中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根本保证。首先是由年龄阶段决定的,生理、心理都在成长发育过程,身体小、体力弱。中小学生由于生理上尚未
3、成熟,心理也常常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中,他们走路时,往往不懂得危险,如乱穿道路,车前车后急穿、车辆驶进时突然猛跑,走到路中间突然发现车辆来惊惶失措等等都是引发事故的冒险举动.中小学生的意外交通事故的死亡事故与他们的年龄增长成反比。中小学生的身体矮小,目标小。他们的身体容易被障碍物遮住,司机难以发现他们,他们往往也看不见汽车的临近。中小学生的注意力和集中力的时间低于成人,他们走路开始时注意力较集中,时间稍长,注意力就分散了。我们在坐的每位同学天天参与交通以行人、骑自行车人、乘车人为主要形式,是弱势群体,处被动地位.每当在坐同学听到我们身边发生交通事故都会不寒而栗,交通安全已成为全社
4、会关注的热点。交通事故可谓是当今世界危害人身安全的第一杀手.自第一辆汽车问世以来,全世界共计4000余万人丧命于车祸.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机动车辆成倍增长,伴随而来的交通事故亦处于高发时期,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高达10万左右,居世界第一,平均每天死亡约300人;其中有不少交通事故中涉及到我们中小学生。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给人世间留下了无数的苦痛,给社会留下了无尽的隐患.难怪世人惊呼------“车祸猛于虎!”惊讶之余,我们陷入深深的思考。从客观上讲,当前的交通事故高发与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与特定的历史转型时期,与道路交通基础先天性不足固然有关,但最主要的是与交通参与者
5、主观因素直接相关。从近年来的交通事故档案中我们不难发现,因行人、自行车违章引发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35%.如果我们的行人、骑自行车人能稍稍懂得一些交通法规,遵守交通法规,很多事故完全能够避免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现阶段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还较淡薄,城乡道路上时常可以看到一幕幕这样的情景:机动车超载超速、争道抢行;骑自行车人对红绿视而不见、长驱直入;行随意横穿公路等.正是这一桩桩看似不起眼的交通违章行为导致了一幕幕惨不忍睹的悲剧发生.这些事故的发生,都与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严重违反了交通安全法规有着必然的联系;每超悲剧发生的结果都是一滩血、一捧泪,教师一声声无奈的叹息,一段
6、段痛苦的回忆。很多正常人因交通事故而成了终生残疾,影响一生;很多家庭因交通事故而成了终生残疾,影响一生;很多家庭因交通事故失去了亲人而导致生活艰难。在众多的车祸中,倒下的多是老人、妇女和孩子,他们是社会的弱势群众,理应受到全社会的倍加呵护、关注和同情.然而,他们却带着对生活的无限眷恋和对未来的美好渴望匆匆地走了••••••。怎样才能不让亲人的鲜血白流,不让人间的悲剧重演?怎样才能唤醒并打牢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呢?这是我们每一个活着的人都要正确面对的问题。二、中学生参与交通安全应知的基本要领。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目的重要的一条就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
7、法权益应受到尊重,不受侵害。我们在坐的中学生首先要学会自我保护和应急能力,当遇到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交通堵塞或发现车匪路霸时,为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请立即拨打“110”、“122”报警电话。一旦在道路上发现有肇事司机逃逸,可按下列顺序记住肇事车辆或司机的基本情况:(1)、首先要记下车号;(2)、记住肇事逃逸车辆的车型、外貌颜色,有什么明显的特征,比如有无拖斗、车上装载体检何种货物、车门上有无单位名称、玻璃及车灯是否破碎等;(3)、记下肇事车辆逃逸的方向,这是交警人员追踪和寻查的前提条件;(4)、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