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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24
《帕尔马斯岛仲裁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帕尔马斯岛仲裁案荷兰一美国常设仲裁法院,独任仲裁人.胡伯,1928年【案情】帕尔马斯岛,或称“棉加斯岛”。是一个单独的小岛,离荷属东印度最北的纳努萨岛约51海里,约在两地的中间,据说此岛原是西班牙人在16世纪发现的,自1677年以来,岛上的土著居民已根据建立宗主权的协议与荷属东印度公司联合,从此就成了荷属东印度的一部分.1898年的美西战争后,西班牙在美西《巴黎和约》中同意将菲律宾群岛及附近岛屿割让给美国.和约笼统地把帕尔马斯岛划在割让的范围,1906年,美国驻棉兰老的司令官李昂纳德·伍德将军(GeneralLeonardWood)在视察帕尔马斯岛时发现岛上悬挂荷兰国旗。
2、美国政府便与荷兰政府交涉,由此引起美荷两国关于帕尔马斯岛主权的争端。因谈判无效,美荷两国于1925年1月23日签定仲裁协议,同意将争端提交常设仲裁法院解决,双方同意选派常设仲裁法院院长、瑞士法学家马克斯·胡伯为独任仲裁人。胡伯在1982年4月4日作出裁决。【仲裁与裁决】仲裁协议请求仲裁法庭(独任仲裁人)裁定帕尔马斯岛的主权归属问题。在仲裁中,美国认为西班牙以发现取得该岛的主权,主权一旦取得,根据国际法,就不会失去,而不在乎有没有实际行使主权。因该岛包括在《巴黎和约》第3条割让的菲律宾群岛之内,其主权通过割让转移给美国。美国以西班牙权利继承者的身份,取得了该岛的主权。荷兰则
3、认为西班牙发现该岛的事实尚没有足够证据,也没有任何取得主权的形式。即使西班牙在某个时候对该岛有过权利,该权利早已失去了。荷兰自17世纪以来就在该岛行使主权,《巴黎和约》签定时,该岛是荷属东印度的一部分.独任仲裁人胡伯在1928年作出的裁决中详细分析了下面几个法律问题:1.主权与领土主权的概念。仲裁人说:“在国际关系中,主权就意味着是独立。独立,对地球的特定部分来说,就是国家行使排他的权力。国际法的发展已确立了国家对其领土行使排他权力的原则,此原则应成为解决国际关系的出发点。……领土主权,是获得承认和由自然边界或条约划定的空间。如果对某块地方的主权发生争端,通常就要考察一国
4、以割让、征服或先占而提出的权利是否比反对它的国家所提出的权利更优越。不过,如果争议只以对方巴实际行使主权这个事实为根据,那还是不足以确立在某个时候已有效取得领土主权的权利。……这种权利也包含着相应的义务,那就是无论在和平时期或在战时都要保护在其境内的其他国家的权利,保护外国为其国民求偿的权利:领土主权不能只限于消极的一面,即排他的一面,领土主权还立作为国际间划分人类活动的空间,以保证在各个方面都得到国际法最低限度的保护:领土主权宣示方式可依不同的时间、地点而异。原则上要持续,但主权不可能在每个时刻和在每个地方都行使。间断和不持续是可能的,因为权利的维持须视有关地方有没有居
5、民而有所不同。2.“西班牙不能把自己没有的权利割让给美国。”《巴黎和约》第3条规定西班牙将把该条所指的区域的一切主权和权利转让给美国,美国以割让作为其对帕尔马斯岛提出主权的根据。1900年,美国国务卿在给西班牙驻华盛顿公使的一封信中曾提出过一个不同的意见,他认为西班牙把两个位于和约所划定的范围外的岛屿作为它的领土,这两个岛屿是否包括在割让范围是有疑问的。既然对割让范围存在疑问,即使和约第31条有笼统的规定,不能认为和约已把西班牙尚没有确定权利的岛屿划在割让的范围。在巴黎和约签定和生效的时候,帕尔马斯岛究竟是属于西班牙领土还是属于荷兰领土,那是—个关键问题。双方都承认:国际
6、法有关发现取得无主地或只有±著居民的地区的权利的规则,在中世纪末到19世纪末这段期间,已发生了深远的变化。因此,西班牙发现的效力应根据16世纪上半叶的国际法规则去判断。如果采用对美国最有利的观点,及认为仅仅发现这个事实,而无须任何哪怕是象征性的占领行为,就足以构成法律上的领土主权,而不是一种须在一定时间内以实际和持久的占有来完成的“初步权利”;那么,在关键时刻,在《巴黎和约》签定和生效的时候,西班牙的主权又是否仍然存在?3.荷兰对《巴黎和约》“没有反应”。美国指称:《巴黎和约》签定后,它已于1899年2月3日将和约通知荷兰政府,荷兰对第3条所划的菲律宾群岛范围没有反应。问
7、题是:第三国对通知它的条约没有反应,能不能认为这就影响了第三国的权利或缔约国的权利?这个问题将取决于该权利的性质。对于一种尚没有任何主权宣示予以支持的“初步权利”来说,这种“没有反应”是会产生影响的,但对于真正的领土主权来说,就不会有什么影响了。主要的问题是:《巴黎和约》签定和生效时,帕尔马斯岛究竟是西班牙的领土还是荷兰的领土。4.时际法的适用。时际法(intertemporallaw)的适用,必须在“权利的产生”和“权利的存在”之间作出区分,权利的产生必须适用权利产生时有效的法律,这个原则同样要求:权利的存在应遵循法律发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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