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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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桂平市城区2011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方案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162号)、浔政办[2007]116号规定,市人民政府将对桂平市西山镇城区范围内最低收入家庭实施2011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实物配租的对象及条件(一)申报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已连续获得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救助6个月以上;2、申报以户为单位,若申报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低保人员只能以一户申报;3、家庭

2、成员(包括单身)均具有本城区常住非农业户口并实际居住;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城区常住户口3年(含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满1年;家庭成员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家庭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4、家庭成员之间没有私房。(二)实物配租对象1、符合本方案一(一)的条件,原则上为享受2010年度廉租住房补贴且保障人数在3人以上(含3人)的家庭;2、部分保障人数为2人以下(含2人)的家庭;3、政府认为需要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4二、实物配租廉租房的基本情况实物配租房源总情况:单间配套105间,一房一厅30套,二房一厅4

3、6套。其中:1、采购廉租房的基本情况利用结余补贴资金向社会公开采购廉租房是根据国家政策,经市政府同意,具体由市廉租住房采购小组共同实施采购。采购的廉租房位于城区郁江东路郁江明珠,共43间(套)。其中:户型为单间配套41间,一房一厅2套,总建筑面积为1633平方米。(注:单间配套即是指卫生间、厨房配套齐全。)2、新建廉租房的基本情况新建的廉租房二期位于西山镇城南社区下股街。共2栋,总套数为97间(套),其中:户型为单间配套32间,一厅一房28套,二房一厅37套,总建筑面积为5281平方米。3、城西社区一农贸旁已建一、二期未配租部

4、分廉租房城西社区一农贸市场旁一、二期未配租部分,总套数为42间(套),其中:户型为单间配套32间,二房一厅9套。三、申报实物配租家庭情况申报2011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总户数为250户,其中保障人数为1人的家庭28户、2人的家庭84户、3人的家庭82户、4人的家庭46户、5人的家庭4户,市政府需要安排实物配租6户。四、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分配原则及方法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合理分配廉租住房的原则;2、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优抚对象、残疾人员及丧失劳动力的特殊家庭;43、保障人数为1人的家庭,今后原则上不予进行实物配租,只发放租

5、赁补贴款;4、保障人数为2人以下(含2人)的部分家庭。5、按申请配租家庭的保障人数的多寡,优先安排相应的房型。适当配租二房一厅、一房一厅、2个单间或一个单间的房型;6、对经审批、公示符合廉租住房配租条件的申请家庭,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现场抽签(或摇号)的方式进行配租,抽出具体的配租房号。本次抽签后,未抽到的配租家庭实行轮候配租制度;7、凡不接受实物配租的家庭今后取消实物配租的资格。8、配租住房面积在保障标准内的部分按廉租住房租金收取;配租面积超出保障标准外的部分,在政府公租房租金标准未出台之前,暂按物价局核准的同档次

6、出租公房租金收取;配租面积不足保障标准的差额部分给予补足租赁住房补贴款。五、现场监督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进行配租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行政监督”。(一)邀请纪委(监察局)、住建委、财政局、审计局、民政局、西山镇政府、房管所等相关单位各一名领导及廉租户代表1人共8人组成现场监督小组,对配租工作进行现场监督;(二)聘请公正处2名公证员对配租工作进行全程公证。六、申报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需提供的材料1、户口簿复印件(原件验证);2、申请人及同户籍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验证);3、由市民政部门核定的低

7、保证;44、家庭成员关系的有效证明;5、有效的住房情况证明。七、申报办法持上述有效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或单位进行申报。八、申请审核办理程序1、申请家庭以户主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单位)申请,并如实填写相关表格;2、社区居委会(或单位)对申请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和初审,填写初审意见后送西山镇人民政府(或单位主管部门);3、西山镇人民政府(或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复查核实,填写复查核实意见后送桂平市廉租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廉租办);4、市廉租办对申请配租家庭进行核准并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五天。公示期内没有异

8、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市廉租办予以审批,后报市人民政府。桂平市廉租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6月30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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