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相关法课件(专利代理人考试韩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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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利代理人考前培训韩晓春2017年10月5日上传说明:本课件为2015年笔者制作并使用的课件,为便于考生复习,特上传共享。另笔者有一2010年的相关法视频(完整版),有需要者可以搜“优酷”,希望能给考生提供帮助。0相关法律知识知识点概括民法新中国成立前第一次编篡:1900年大清民律草案。由总则、物权、债权、亲属、继承五编组成,1569条第二次编纂:1925年北洋政府草案。由总则、物权、债权、亲属、继承五编组成,1745条第三次编纂:1928--1930年民国政府发布。由总则、物权、债权、亲属、继承五编组成,1225条。1、民法调整

2、的范围(中国民法的历史沿革)1中国民法的历史沿革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编篡:1956年草案。由总则、所有权、债、继承四编组成,525条。第二次编篡:1964年草案。由总则、财产的所有、财产的流转、预算、税收等组成改革开放后决定先制定单行法(87年民法通则生效)第三次编篡:2002年草案。由总则、物权法、合同法、人格权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9编组成,1221条。2004年决定搁置至今民法22、组成民法的单行法1、不会发生争议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合伙企业法、私人企事业法、侵权责任法、涉

3、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等2、2002年民法典草案确认还包括的: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3、2002年民法典草案亦未放入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知识产权法4、民事特别法(商法性质单行法)海商法、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证券法等《》民法典调整的范围属于狭义的民法(包括1或和2),广义的民法包括3和4。民法31、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私法关系)民法通则第2条2、范围(1)财产关系:物权法律关系(财产归属、支配关系,维持财产静的安全)(知识产权可以理解为准物权)债权法律关系(

4、财产流转关系,维持财产动的安全)(2)人身关系人格权法律关系(维护民事主体基本权利)身份权法律关系(维护特定身份权)《》法律最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民法为私法3、民法调整的对象民法41、平等原则通则第3条2、自愿原则(私法自治)通则第4条3、公平原则通则第4条4、等价有偿原则通则第4条5、诚实信用原则(帝王条款)通则第4条6、公序良俗原则(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第7条7、权利滥用禁止原则《》近代民法的三大原则:契约自由、所有权绝对、过错责任4、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51、概念: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5、2、特征:(1)主体为平等的关系(私法关系)(2)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关系(非道德关系)(3)民法调整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关系(强制性)(4)本质上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5)包括一定范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5、民事法律关系民法6民事法律关系构成三要素:1、主体(承担权利义务的当事人)(1)自然人(2)法人(特定情况下的国家)(3)其他组织(合伙企业、私人企业、非法人团体等)2、客体(标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物权法意义上的财产、知识产权、行为和人身权。3、内容:权利和义务6、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民法7张三李四专利权张三购买李四的专利

6、权7、民事法律关系构成示例主体主体内容为权利和义务即“买和卖”客体民法81、公民从出生到死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2、不满10周岁的为无行为能力人3、10周岁以上为限制行为能力人4、16周岁至18周岁已经有劳动收入并自立的,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5、满18周岁为完全行为能力人6、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由其父母或者配偶等亲属为监护人。8、自然人的民事主体地位民法9概念:监护是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设立保护人的制度1、被监护人(监护人是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1)未成年人(2)精神病人3、监护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

7、兄姐、单位或居委会指定的亲朋。4、监护人的职责:(1)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和人身(2)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3)教育、监督和管教被监护人9、民法上的监护民法101、目的:为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以维护失踪人合法财产权益。2、条件:(1)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2)利害关系人可以宣告其失踪3、利害关系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有权利义务关系的自然人或法人。(未规定顺序)4、宣告程序:(1)法院公告三个月(2)作出判决5、确定财产代管人:由其亲属代管10、公民的失踪宣告民法111、目的:

8、解决失踪引起的法律关系不确定的问题。2、条件:(1)公民下落不明普通期间满4年,特别期间满2年。(2)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其死亡3、利害关系人:(1)配偶;(2)父母、子女;(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4)其他有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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