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招投标法律法规汇编

常用招投标法律法规汇编

ID:38835892

大小:392.68 KB

页数:110页

时间:2019-06-20

常用招投标法律法规汇编_第1页
常用招投标法律法规汇编_第2页
常用招投标法律法规汇编_第3页
常用招投标法律法规汇编_第4页
常用招投标法律法规汇编_第5页
资源描述:

《常用招投标法律法规汇编》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规定汇编2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规定汇编目录目录(标黄规定比较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2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通知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4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21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32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45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47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以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66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68国家计委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71评标委

2、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72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8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84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整顿和规范招标投标收费的通知88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9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94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9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982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规定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

3、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

4、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六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第七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

5、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107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规定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章招标第八条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九条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第十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第十一条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

6、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九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第十二条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

7、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107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规定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四条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

8、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