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8669481
大小:28.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6-17
《工程咨询单位持证执业管理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工程咨询单位持证执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7年5月1日起施行)计政研(1997)506号 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为规范工程咨询市场,加强工程咨询的持证执业的管理,我委制定了《工程咨询单位持证执业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地方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工程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和《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加强对工程咨询单位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工程咨询市场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咨询单位持证执业,是指工程咨询单位必须以《工程咨
2、询资格证书》为执业依据,并按照《工程咨询资格证书》认定的资格等级、专业和服务范围从事相应的工程咨询业务。 第三条工程咨询单位持证执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实行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统一指导,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与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程咨询协会(以下简称“地方协会”)分级管理的原则。 甲级工程咨询单位持证执业的监督检查与处理,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负责;乙级单位持证执业的监督检查,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委托地方协会或地方计委指定的单位负责,发现问题需要处理时,须报经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核准后实施;丙级单位下执业的监督检查和处理,由地方协会或地方计
3、委指定的单位负责。 第四条外国工程咨询机构在中国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应遵守《工程咨询单位持证执业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持证和执业范围 第五条工程咨询单位所持证书是指按国家计委颁布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暂行办法》的规定,由国家计委审定签发的甲、乙级的《工程咨询资格证书》,以及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计委(计经委)审定签发的丙级《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含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第六条各级工程咨询单位的执业范围如下: 甲级工程咨询单位可按《工程咨询资格证书》认定的专业和咨询
4、服务范围,承担全国范围内的经济建设规划或专题咨询,以及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的工程咨询业务。 乙级工程咨询单位可按《工程咨询资格证书》认定的专业和咨询服务范围,承担所在地区内区域规划或专题咨询,承担中、小型基本建设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的工程咨询业务。 丙级工程咨询单位可按《工程咨询资格证书》认定的专业和咨询服务范围,承担所在地区小型基本建设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的工程咨询业务。 第三章验证 第七条工程咨询单位在与工程咨询委托方洽谈或签订咨询合同时,须主动出示本单位的《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副本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营
5、业执照)。工程咨询委托方有权查验工程咨询单位的资格证书。 第八条工程咨询单位完成委托咨询任务,报送咨询成果时,须将本单位《工程咨询资格证书》正本缩印件作为工程咨询报告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 《工程咨询资格证书》正本缩印件的统一规格为黑白25×18厘米。 第九条工程咨询单位在接受委托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提供评估咨询时,对无资格证书或超越资格等级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上述相应文件,不予评估。项目审批部门在审批工程项目时,对由无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或超越认定的专业、服务范围和资格等级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有关报告、文件
6、、设计,不予审批。 第十条项目法人、项目审批部门在选择有资格的工程咨询单位时,可向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或地方协会查询。工程咨询协会应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具有不同资格等级的两上以上工程咨询单位合作承担工程咨询业务,报送咨询成果时,须同时报送参与合作的各工程咨询单位的资格证书正本缩印件。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工程咨询单位持证执业的监督检查采取工程咨询单位自查,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和地方协会按分级管理原则随机抽查、定期普查三种方式。具体实施办法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另行规定。 第十三条工程咨询单位持证执业实行社会监督。公民和其他社会组
7、织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工程咨询单位,可以向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或地方协会举报。 第五章罚则 第十四条国家计委委托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甲、乙级工程咨询单位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违反本办法的丙级工程咨询单位由地方计委委托地方协会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造成投资者严重损失的,应依法承担民事、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工程咨询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根据其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警告、降低资格等级、取消资格并收回资格证书等处罚。 1、申请资格等级或升级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2、超越资格等级证书规定的专业、服务范围承担工程咨询业务;
8、3、伪造、涂改、拼凑、出租、出借、转让、出卖《工程咨询资格证书》; 4、不遵守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第一款规定; 5、变更或终止业务,不及时办理核批或备案手续; 第十六条未获得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的单位,不得从事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