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02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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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35号《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已经2011年8月24日省人民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省长王三运二〇一一年九月九日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超限运输,是指货运车辆载物超

2、过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规定或者交通标志标明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在公路上行驶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超载运输,是指货运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在公路上行驶的行为。  第三条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坚持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原则,实行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各方联动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行政执法联动工作制度,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应

3、当依据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路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国土资源、财政、价格、监察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及时调查处理。  对举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有

4、关部门执法人员违法行为的,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及时组织核查,并依法处理。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编辑本段第二章源头治理  第八条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总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车辆外廓尺寸、轴荷、质量限值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生产、销售。  第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应当当场查验。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和发放号牌、行驶证,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发放车辆营运证。  第十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变货运车辆已登记

5、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禁止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货运车辆在公路上行驶。  第十一条运输不可解体物品需要改装车辆的,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车辆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车型和技术参数进行改装。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或者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货运车辆,应当将有关货运车辆生产、改装企业的信息通报经济和信息化、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经济和信息化、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及时抄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通报信息的单位。  第十三条煤炭、砂石等货物集散地和货运站等从事道路

6、货物运输装载、配载的经营者(以下称货运源头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明确本单位有关从业人员职责,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二)对货物装载、开票、计重等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三)安装符合标准的货物计重设备和设施;  (四)对货运车辆驾驶员出示的行驶证、车辆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进行登记;  (五)按照货运车辆核定载质量和装载要求装载、配货,如实计重、开票、签发装载单;  (六)建立、健全货运车辆装载、配载的登记、统计制度和档案,并按规定向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货运源头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

7、  (二)为没有号牌或者车辆行驶证、营运证的货运车辆装载、配载货物;  (三)为未出示从业资格证人员驾驶的货运车辆装载、配载货物;  (四)为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货运车辆装载、配载货物;  (五)为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  第十五条货运经营者应当对所属货运车辆驾驶员进行车辆安全知识和依法装载、配载的培训学习,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货运经营者不得聘用无从业资格证的货运车辆驾驶员,不得指使、强令货运车辆驾驶员超限超载运输货物。  第十六条货运车辆驾驶员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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