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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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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讲当代国际关系的主体——国际组织1.国际组织的基本概念国家之间为了实现特定的目的和任务,根据共同达成的国际条约而成立的常设性组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上是指政府间国际组织(inter-governmentalorganizations,IGOs),广义上还包括国际非政府组织(internationalnon-governmentalorganizations,INGOs)。2.国际组织的基本特性l国际组织的参与者是国家而非自然人l国际组织是国家之间的组织而非凌驾于主权国家之上的世界政府l与国际会议不同,国际组织设有常设机构,具有相对的持续性和稳定性l依据国家间的正式协定l拥有一定的
2、自主权和单独意志l合作职能3.国际组织的结构l议事与决策机构l执行与主管机构l行政与管理机构l辅助与工作机构l司法机构4.国际组织的表决制度l全体一致同意制(principleofunanimityrule)l多数表决制(principleofmajorityrule)l加权表决制(weightedvotingsystem)l协商一致(consensus)5.国际组织的会员l完全会员:出席会议权、评论、建议权、表决权、选举和被选举权l准会员:主要针对非独立国家的非自治领土,无投票权(世界卫生组织)l部分会员:成为某些国际组织下属机构的正式成员的非成员国,如汤加和瑙鲁在成为联合国的会员国之
3、前已成为亚太经济与社会委员会的成员。l观察员:可出席有关会议,但无表决权。6.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国际组织具有国际人格,即具有独立参加国际关系并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的能力。因此,国际组织是国际关系的行为体之一。7.国际组织的主要权利l缔约权l对外交往权l承认与被承认的权利l国际索赔和国际责任l继承权(职能、法律行为、职员、财产)l召开国际会议的权利l其他权利,如颁发旅行证件等。8.国际组织与国家的区别l国际组织不是国家,不具有国家所具有的要素:领土、主权、政府(含军队)、人民。(联合国可能是例外,它拥有武装力量的权利,对某些领土的管辖权)l国际组织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完全的。l国际组织
4、不可能履行所有国家间的外交职能,仅限于其职能范围内的特定领域。成员国有权向国际组织派遣常设代表,但可以拒绝国际组织在其领土上设代表处,这是一种单方面的权利。国际组织颁发的旅行证件在效力上也与国家颁发的护照有所不同。国际组织对其工作人员的刑事犯罪,最重也只能将其开除。l地位和影响不同l国家是最重要的国际关系行为体l结论:国家是具有完全国际人格的最重要的国际关系行为体。国际组织是具有一定国际人格的重要的国际关系行为体。9.国际组织的分类以成员的构成范围划分:普遍性(universal)&封闭性(closed)封闭性国际组织可分为三种:1.区域性国际组织,以一定区域为界,如美洲国家组织;2.有
5、共同背景的国际组织,如伊斯兰会议组织,阿拉伯国家联盟;3.封闭性职能性国际组织,如石油输出国组织。以组织的宗旨与职能范围划分:一般性(general)国际组织,如联合国专门性(specialized)国际组织,如世界卫生组织10.国际组织的作用一、从涉及的领域看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和制止战争的爆发和蔓延促进世界经济发展应对全球性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权——既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作用二、从功能看国际组织是一个论坛(forum)国际组织为各国双边和多边交往提供了便利的场所。(喋喋不休总胜于兵戎相见—丘吉尔语)国际组织是一个管理者(regulator)国际原子能机构(IAE
6、A)为核技术的转移和应用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国际组织是一个资源分配者(distributor)世界银行(WB)和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维护成员国的安全国际联盟(theLeagueofNations)和联合国的集体安全机制维持和平联合国的维和行动第三讲最具普遍性和权威性的国际组织——联合国1.联合国的成立联合国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烈火硝烟中酝酿并诞生。二战的空前惨烈使国际社会对和平格外期盼,直接推动了联合国的建立。联合国是二战结束后雅尔塔体制的产物。2.具体经过l建立联合国的思想最早见于1941年8月14日美英两国首脑罗斯福和丘吉尔共同签署的《大西洋宪章》之中。宪章希望在世界上建立“
7、广泛而永久的普遍安全制度”。l1942年1月1日,26个反法西斯国家在华盛顿签署《联合国家》宣言,赞同以建立“广泛而永久的国际安全制度”作为战后世界秩序的设想。宣言中第一次出现了“联合国家”一词,联合国的名字即源于此。l1943年10月30日,中苏美英四国外长在莫斯科发表了《关于普遍安全的宣言》(即莫斯科四国宣言),确定了战后建立普遍安全组织的共同方针和基本原则,是建立联合国的关键性步骤。l1943年12月,苏、美、英三国签署《德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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