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

ID:38591548

大小:52.5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9-06-15

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_第1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_第2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_第3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_第4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_第5页
资源描述:

《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地方税务局文件田地税发〔2016〕36号田林县地税局关于2016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百色市、田林县脱贫攻坚工作战略部署,确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下达我局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任务,打赢脱贫攻坚战,我局根据《田林县2016年脱贫攻坚总体实施方案》(田发〔2016〕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14—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

2、享的发展理念,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政治责任、最大民生工程、最大发展机遇来抓,全力推进精准扶贫“十个到村到户”政策落实,严格扶贫工作实绩考核,强化组织领导,举全局之力,确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下达我局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任务,为我县顺利实现脱贫摘帽贡献一份力。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坚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有机融合,引导各种扶助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各方力量向脱贫攻坚汇聚,促进扶贫开发与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增强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二)坚持精准扶贫与扶贫成效相互统一。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切实做

3、到扶持对象、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帮扶措施等精准到村到户,实行一村一策、一屯一计、一户一方,切实提高扶贫成果的有效性与可持续性。(三)坚持政府主导、结对帮扶与社会力量协同推进。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加强干部职工帮扶,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内生动力,增强致富本领,引导市场、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合力。(三)坚持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相互融合。—14—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在保护和发展生态环境的基础上,探索扶贫开发的新路子,发展有机农业、生态产业、生态建设与修复项目等,实现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的有机融合发展,让贫困人口在生态保护上得到更多实惠。

4、三、目标任务到2016年底,实现由我局定点帮扶的八渡乡博峨村、顶孟村、那骂村、六林村4个村的70户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达到当年国家贫困标准线以上,减少贫困人口达70户302人以上,稳定实现脱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贫困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县平均水平。四、脱贫标准和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一)贫困村摘帽认定标准及程序1.认定标准按照“一低四有四通三解决”的标准执行。“一低”即脱贫村贫困发生率低于(等于)5%;“四有”即有合作组织、有特色优势产业、有村公共服务设施(场所)、有好的领导班子;

5、“四通”即通硬化路、通电、通广播电视、通网络宽带;“三解决”即解决饮水问题、解决贫困户无房或危房问题、解决贫困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问题。2.认定程序(1)制定实施年度脱贫计划(时间:2016年3月15日前)。由县扶贫办按照脱贫标准,采取倒逼的方式制定贫困村年度脱贫计划。参照脱贫标准,本着“缺什么补什么”—14—的原则,规划贫困村扶持项目,对列入年度脱贫计划的贫困村进行重点扶持,并报自治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2)村申请(时间:2016年12月10日前)。对照自治区制定的贫困村脱贫标准,由脱贫村提出脱贫申请,并按要求填写《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表》(附件1)中的

6、申请意见。我局将依据扶贫办制定的脱贫计划,协助脱贫村提出脱贫申请,将材料逐级上报,同时配合验收工作组做好相关工作。(二)贫困户脱贫销号认定标准及程序1.认定标准围绕国家“两不愁、三保障”的扶贫总体目标,设置“八有一超”贫困户脱贫指标。“八有”:有安全稳固住房,有饮用水,有电用,有路通自然村,有义务教育保障,有医疗保障,有电视看,有收入来源或最低生活保障;“一超”: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当年的扶贫标准。2.认定程序我局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认定程序进行我局定点帮扶的贫困村的贫困户脱贫销号认定工作,具体程序如下:(1)制定实施年度脱贫计划(时间:2016年3月1

7、5日前)。由县扶贫办按照2015年精准识别入户评议的分数制定年度脱贫计划和预脱贫人口实施方案。(2)入户认定(时间:2016年12月30日前—14—)。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工作队(队员由县、乡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组成,每组两人以上),于每年12月份对列入年度脱贫计划的脱贫对象进行入户认定。达到脱贫标准的,验收工作队员填写《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附件2),户主和验收工作队员、帮扶责任人双方签字确认,合格后政府一次性给予脱贫户1000元的补助。完成入户认定后,工作队员将《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交村民委员会。(3)村评

8、议公示(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