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4保定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60624保定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ID:38570715

大小:4.12 MB

页数:17页

时间:2019-06-15

20160624保定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_第1页
20160624保定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_第2页
20160624保定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_第3页
20160624保定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_第4页
20160624保定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_第5页
资源描述:

《20160624保定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保定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草案)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用地规划管理3第一节城乡建设用地分类与使用3第二节用地范围划定4第三节开发强度控制6第四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7第三章建筑规划管理8第一节一般规定8第二节建筑间距控制8第三节建筑退地界15第四节建筑退线16第五节商业办公建筑19第六节建筑高度与景观控制20第七节建筑与城市景观24第四章道路交通规划管理25第一节城市道路工程25第二节城市公共交通30第三节其他规定30第五章市政工程规划管理31第一节一般规定31第二节给水、排水工程33第三节其它市政工程34第六章附则351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

2、范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主城区(城二区)范围内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本市行政辖区内的其它县(市、区)应当单独制定有关技术规定;尚未制定的,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执行,上述规划无特殊要求的,应当按照本规定执行。第二章用地规划管理第一节城乡建设用地分类与使用第四条城乡建设用地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3、50137-2011)》表3.2.2执行。第五条各类城市建设用地使用及其兼容性,按保定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变更规划建设用地性质超出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的兼容性范围的,应按程序修改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审批后方可改变规划用地性质。第六条未纳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应编制镇、乡规划或专项规划,并按规划要求使用。第七条其它特定功能的建设用地使用要求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执行。第八条利用现状居住片区内部零散用地进行建设的,应优先用于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小区内现状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不再使用的,其用地宜统筹用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或市政设施建设。第二节

4、用地范围划定第九条规划用地与建设用地规划用地范围与面积:是指由城市道路中心线、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边界线,以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城市规划,要求统一控制、整合项目相邻用地、扩大规划编制范围的用地所围合地块的用地水平投影面积。建设用地范围与面积:是指由城市道路红线、城市绿线、紫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城市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单位进行建筑等工程建设的用地边界线所围合的用地水平投影面积。建设用地面积是建设项目容积率等规划指标计算依据。第十条建设项目规划用地范围的划定应当以现状为依据,综合考虑城乡规划要求、土地权属权限、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有关政策和技术规范等因素具

5、体确定:(一)项目用地范围应以城中村改造计划、房屋征收计划、集体土地征收计划、企业搬迁改造计划为参考;(二)按照规划要求需实施整体改造的,按整体范围核定;(三)城中村及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应结合市政府指定的管理部门确定的用地范围;17(四)项目用地周边存在不能单独开发的零星用地时,宜将零星用地纳入统一规划用地范围内;(五)涉及违法占地项目补办相关手续的,其用地范围应由土地主管部门、辖区政府或市政府指定的管理部门确定。第一条建设项目用地条件明显受限,或用地规模未达到以下面积的,不宜独立建设:(一)低层居住建筑1000平方米;(二)多层居住建筑、多层公共建

6、筑2000平方米;(三)高层居住建筑、高层公共建筑3000平方米。第二条建设用地规模未达到上述规定标准,在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予核准建设:(一)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原有道路改道或者有其他类似情况,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用地的;(二)因城市规划街区划分、道路、市政公用设施等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用地的。(三)社区配套用房、垃圾收集和中转、变配电房、泵房、公厕等涉及社会公益性的建设项目。第三节开发强度控制第三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提出具体地块规划条件时,应依据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开发强度,涉及相关限高要求的可结合表2

7、.3.1《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建议表》,兼顾日照、城市设计、区位交通、周边现状等因素,合理确定具体地块的规划控制指标。表2.3.1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建议表建筑类别控控制指标限高要求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居住用地限高≤20米≤1.5≤28≥30限高>20米,≤30米≤1.5-2.0≤25≥30限高>30米,≤50米≤2.0-2.5≤23≥30限高>50米≤2.5-3.0≤20≥30商业服务业设施限高≤24米≤2.5≤50≥20限高>24米,≤50米≤2.5-5.0≤50≥20限高>50米≤5.0≤50≥20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分地块图则的,以控制性详

8、细规划为准。第四条建设用地容积率指标控制及计算规则按照《保定市城市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执行。第五条按照城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