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资源利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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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草原资源利用保护一、我国草原资源概述在20世纪80年代进行的首次全国统一草地资源调查资料显示,我国有天然草地面积33099.55万公顷(为可利用草地面积,下同)小于澳大利亚(澳大利亚为43713.6万公顷),比美国大(美国为24146.7万公顷),为世界第二草地大国。天然草地在全国各地均有分布,从行政省区来看,西藏自治区草地面积最大,全区有7084.68万公顷,占全国草地面积的21.40%;依次是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以上四省区草地面积之和占全国草地面积的64.65%。草地面积达1000万公顷

2、以上的省区还有四川省、甘肃省、云南省;其他各省区草地面积均在1000万公顷以下;又以海南、江苏、北京、天津、上海五省(市)草地面积较小,均在100万公顷以下,各行政省区草地面积请从本站的基础数据库中查阅“全国草地面积分省统计”。我国人工草地不多,据1997年统计,全国累计种草保留面积1547.49万公顷,这其中包括人工种草、改良天然草地、飞机补播牧草三项。如果将后两项看作半人工草地,即我国人工和半人工草地面积之和也仅占全国天然草地面积的4.68%。我国人工草地和半人工草地虽不多,但全国各省区都有,以内蒙古自治区

3、最大,有443.34万公顷,达到100万公顷以上的依次有四川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和甘肃省(详见表1)。各地人工种植和飞播的主要牧草有苜蓿、沙打旺、老芒麦、披碱草、草木樨、羊草、黑麦草、象草、鸡脚草、聚合草、无芒雀麦、苇状羊茅、白三叶、红三叶,以及小灌木柠条、木地肤、沙拐枣等。在粮草轮作中种植的饲草饲料作物有玉米、高梁、燕麦、大麦、蚕豆及饲用甜菜和南瓜等。由于人工草地的牧草品质较好,产草量比天然草地可提高3~5倍或更高,因而在保障家畜饲草供给和畜牧业生产稳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二、草原资源保护政策法规第

4、八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2年1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公布,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200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1985年6月1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1.草原权属第九条草原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国家所有的草原,由

5、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草原。第十条国家所有的草原,可以依法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等使用。使用草原的单位,应当履行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草原的义务。第十一条依法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等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草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核发使用权证,确认草原使用权。未确定使用权的国家所有的草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并负责保护管理。集体所有的草原,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核发所有权证,确认草原所有权。依法改变草原权属的,应当办理草原权属变更

6、登记手续。第十二条依法登记的草原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十三条集体所有的草原或者依法确定给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草原,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家庭或者联户承包经营。在草原承包经营期内,不得对承包经营者使用的草原进行调整;个别确需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牧)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牧)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集体所有的草原或者依法确定给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草原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

7、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牧)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牧)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第十三条集体所有的草原或者依法确定给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草原,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家庭或者联户承包经营。在草原承包经营期内,不得对承包经营者使用的草原进行调整;个别确需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牧)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牧)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集体所有的草原或者依法确定给集体经济组

8、织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草原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牧)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牧)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第十四条承包经营草原,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草原承包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草原四至界限、面积和等级、承包期和起止日期、承包草原用途和违约责任等。承包期届满,原承包经营者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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