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法制教育讲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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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少年法制教育讲稿(2)违法犯罪的基本知识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讲课人:周士中时间:2012年2月18日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你们好!很高兴在今天来到你们学校,和大家一起共同学习和探讨法律方面的相关知识!感谢学校领导和老师给我一个这么好的机会,感谢同学们能安静的坐在这里听我讲课,在这里我有个小小的要求:就是希望同学们能够遵守会场纪律,不交头接耳,不影响他人,认真听讲,细心体会讲课中的案例知识,并结合自己的实际生活,看看自己那些做到了,那些还有欠缺,我们从中应该学到什么?应该吸取那些教训?同学们能不能做到?我们进行法制教育,首先要

2、说到“法”,那么什么是“法”呢?在新华字典上的解释就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它涵盖了人们日常生活中所有的行为规范。而“法”之一字是怎样来的呢?所谓的法,我们的理解就是规矩,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们办任何事情都讲究一个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同学们想一想:如果这个社会都不讲规矩,我行我素,那这个社会会是个什么样子呢?········没有规矩,这个社会不就乱套了,我们人是生活在社会之中的人,生活在这个社会上,就要受到这个社会的约束:在家里,要听父母的话,在学校要听老师的话,在单位

3、要听领导的话,在社会,要听国家的话,而国家的话就是法律要求的行为规范,法律就是我们日常生活当中的“高压线”,在生活中谁都不愿意去碰高压线,大家知道会是什么样的后果!那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呢?就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制度规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要去碰法律这条“高压线”,避免自己和家人受到伤害。那么,今天学习法律,我主要给大家讲三个方面的内容:一、什么是违法和犯罪;二、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与分析;三、青少年如何加强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首先我们来讲,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同学们,我们知道,现在的时代是一个信息知识的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

4、途径接触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我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呢?是否想到过我们的日常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呢?是否想过日常的行为中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是犯罪行为?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这个方面的知识:所谓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从广义上讲,违法是指违反一切现行法律规范的行为,包括违反刑法、违反义务教育法、环境保护法、违反兵役法等等。违法行为,又称之为“非法的行为”“不法行为”。从狭义上讲,所谓违法是指违反刑法以外法律的行为。我们通常所讲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

5、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比如: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上述列举的行为中,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偷窃他人财物等违法行为在学校是时常发生的,那么对具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呢?一方面对违法行为较轻的未成年人,一般由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和学校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另一方面送少管

6、所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什么是犯罪行为呢?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未成年人

7、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刑法第17条第2款还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有这样

8、一个案例:王某,男,案发时未满16周岁,1999年11月14日下午,他在某区一家游戏机室遇见邢某即向邢某索要香烟,邢某说没有,王某便觉得邢某没有给他面子,就又叫他去外面拿烟,邢某不去,王某便一拳往邢某腹部打去,当邢某躬着身抱着肚子叫痛时,王某又用右肘部击他后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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