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园林分院相关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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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园林分院日常工作安排验收制度1.各位老师一定保持与分院良好的沟通渠道,确保信息通畅,如果变更电话和邮箱号码,请及时通知行政管理干事。2.分院工作由分院领导或分院领导委托分院办公室、学管办主任向大家布置传达工作,教研室由教研室主任布置传达工作。3.分院通过面谈、会议、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以及分院公共邮箱向大家布置安排工作。以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方式布置工作请大家一定予以回复。4.布置工作时要交待工作的内容、完成时间、完成要求等,布置人员同时做好记录。5.在布置任务要求完成的前一天,布置人员通过电话、短信再次提示上交时间。

2、6.接受任务的人员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分院和教研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如遇困难和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提前向分院里或教研室汇报,寻求帮助解决。7.对于老师们上交的工作任务,负责布置工作的人员进行验收,记录上交的时间和基本的完成情况。每次分院里布置工作的完成情况全部记录在案,作为年终考评、各项评优、日常分院内奖励和年终绩效奖发放的基本依据。建筑园林分院日常教学管理制度一、排课制度1.专业课程由教研室统一安排,分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2.分院内公共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3.排课鼓励小班上课,同专业同门课程两个老师以上担任,利

3、于专业教学的研讨和交流。4.排课鼓励上重复课,利于教师对课程的改革及深化。5.在共同协商后,教师应服从系里的教学任务安排。二、调课制度1.除特殊情况,每位专业教师必需亲自办理调课手续。2.每位教师调课次数每学期不多于3次,因教师承担实训课程以及更换上课地点的调课除外。3.每位教师因需外出参观调课的学时不超过4学时。4.其它事宜遵照学校规定。三、课程教材及考试管理制度1.各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由教研室统一确定固定使用,如需更改教材由教研室按时统一上报。2.各专业核心课程考核方式(开卷、闭卷、机试、报告)由教研室统一确定,以便同门

4、课程分班级授课的教师考核方式一致,利于考核的公平以及学生的奖学金评定。3.各专业非核心课程,同专业同门课程分班级授课的教师,必须互相商定用同本教材,期末考核必须用同份试卷,以便课程期末考核的公平以及学生奖学金评定。四、听课制度1.每位新进教师在第一年内每学期听课不少于八次。其它教师每学期听课至少六次。2.听课教师每次听完课所填写的《听课评价表》必需当天交到办公室,办公室不接收补交的听课记录。3.教研室每学期组织一次公开课观摩。五、导师制度1.专业教师至少要担任一个班级的导师工作;2.导师应非常熟悉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向学

5、生介绍专业课程体系,让学生明白课程开设的目的、作用及课程与课程之间的关系;3.导师应指导学生规划在校三年(或两年)的学习,特别注意指导他们对选修课程做一个整体安排,以便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4.导师要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导师工作。5.分院每学期组织学生对导师工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与评选优秀导师和导师报酬的发放挂钩。六、校内外实训室(基地)教学管理制度1.实训前交教材或实训指导书、实训计划,实训结束后交学生实训报告或作品给实训管理员。(实训报告请装订成册上交)2.合作企业接受学生实训参观,任课教师提供实训照片及实

6、训日程安排资料。3.合作企业接受学生实习,负责专业教师提供学生实习协议、实训鉴定、实习总结。4.任课教师聘请合作企业的人员来校上课,提供企业兼职教师学历、学位、职务、职称复印件,登记《企业兼职教师登记表》。七、教研室教研活动制度1.每学期每周四下午是教研活动时间,各位教师必须准时参加并签到。2.教研活动除学校和分院里统一组织外,其它由教研室主任组织召开。3.各教研室要有每学期教研活动计划,每次活动要做好记录。4.教研室活动内容主要包括:高职教育理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课程建设、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产学合作等方面内

7、容。5.每个教研室每学期举行一次公开课活动。分院相关的财务制度1.分院办公经费、招待费、差旅费由分院办公室主任预算,交分院院长审核,报分院党政联席会讨论,上报学院预算管理办公室,按市财政批准的额度,由院长管理、使用。报销需由分院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报院长审核签字。2.学生活动费、辅导员工作津贴、就业工作费由学管办主任预算,交党总支书记审核,报分院党政联席会讨论,上报学院预算管理办公室,按市财政批准的额度,由党总支书记管理、使用。报销需由学管办主任签字后,报党总支书记审核签字,最后报院长签字。3.分院教研、科研、教改、课改、重

8、点(特色)专业建设经费由分院办公室主任会同院长预算,报分院党政联席会讨论,上报学院预算管理办公室,按市财政批准的额度,由院长管理、使用。报销需由分院办公室主任签字后,经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最后报院长审核签字。4.分院实验室建设中涉及设备采购、实验实习耗材由副院长会同各专业负责人、实验实训指导教师预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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