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合同法与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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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投标名词解释、填空、简答1.建设工程招标:指建设项目业主在发包建设工程或购买机器设备或合作经营某项业务时,通过一系列程序选择合适的承包商或供货商或其他合作单位的过程。2.建设工程投标:指投标人利用报价的经济手段销售自己的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交易行为。3.开标:招标人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在有投标人出席的情况下,当众拆开标书,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价格的有效修改等主要内容的过程。4.评标:是指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有招标小组或专门的评标委员会,对咯投标人所报的投标资料进行全面审查、择优选定中标人

2、的过程。5.中标:指招标人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正式通知投标人已被择优录取。6.勘察设计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实施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前,以公开或邀请书的方式提出招标项目的指标要求,投资限额和实施条件等,由愿意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条件和要求,分别报出工程项目的构思方案和实施计划,然后由招标人通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的过程。7.建设工程监理:是指业主聘请监理单位,对项目的建设活动进行咨询,顾问,并将业主与承包商为实施项目建设签订的各类与合同履行过程,交予其负责管理。8.无效标书:招标人未按时参加开

3、标会,或虽参加会议但无有证书;投标书未按规定的方式密封;投标书未加盖章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签;唱标时弄虚作假,更改投标书内容;投标书内容字迹难辨认的;监理费报价低于国家规定下限的。9.评标:一般由评标委员会组织;评标委员会:应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一般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能少于成员总数的2/3.10.工程分标:是指业主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对准备招标的工程项目分成几个单独招标的部分,也就是对工程招标的这几个部分都编出独立的招标文件进行招标。11.编制标底:是工程项目招标前的一

4、项重要工作,而且是较复杂和细致的工作,标底是工程项目的预期价格,通常由业主委托设计单位和建设监理单位制定,如果是由设计单位会其他咨询单位编制,建设监理在招标前还要对其进行审核。12.废标:未密封或书写与标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无单位或授权人签字的投标书;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投标书;规定有投标保证,开标前没有递交投标保证书、保证金、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书,逾期送达的标书;投标单位为派人参加开标会议,该标书按废标对待。13.决策树法:模拟树木生长过程,以从出发点开始不

5、断分支来表示分析问题的各种发展可能性,并以各分支的期望值最大者作为选择依据的方法。14.不平衡报价法:是指一个工程项目的投标报价,在总价基本确定后,如何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报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是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15.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6.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7.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

6、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18.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9.工程师:指本工程家里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取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20.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21.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22.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按总日历天数计算的承包天数。23.开工日期:指发包人

7、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日期。24.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25.图样:指由发包人提供或承包人提供并经过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样。26.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样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27.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28.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

8、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工期顺延的要求。29.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30.法律关系:是指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为法律规范调整的,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31.合同法律关系:是指合同法律规范调整的当事人在民事流转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32.合同的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33.法律事实:由合同法律规范确认并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客观情况。34.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由于一定客观情况的存在,合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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