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

311、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

ID:38397225

大小:26.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6-11

311、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_第1页
311、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_第2页
311、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_第3页
311、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_第4页
资源描述:

《311、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某某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第一条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明确行政执法责任,促进行政处罚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行政执法案件主办人是指在查处质量技术监督违法案件时,由稽查机构负责人指派主持调查取证,并对办案程序和案件事实负主要责任的行政执法人员。第三条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勇于负责;(二)经培训考核合格;(三)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

2、;(四)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较丰富的办案经验及相关业务知识;(五)具有一定的组织、指挥、协调能力;(六)身体健康。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案件主办人:(一)尚在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期间的;(二)政治、业务素质不适合担任的;(三)不符合本制度第五条规定的条件的。第五条查处案件时,案件主办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负责办理立案报批手续;(二)负责办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证据登记保存报批手续;(三)对本机关领导、核审机构提出的意见及时组织实施;(四)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参加听证,经本机关或者听证主持人允许,向当事人提出违法的事实、证据、依据

3、、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并进行质证、辩论;(五)根据案审会决定以及告知、听证情况,拟定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经审批后送达行政相对人;(六)督促、教育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七)对当事人拒不履行政处罚决定的,负责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事项;(八)负责所办案件执法文书的立卷;(九)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第六条查处案件时,案件主办人可以履行下列职责:(一)担任案件调查组组长;(二)组织拟定案件调查方案和方法;(三)根据调查工作进展采取合法、有效的调查取证措施;(四)依照本机关的法定权限并根据法定程序,带领协办人依法进行检查,收集相关证据;(五)案件查

4、证终结,负责组织撰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提出具体处罚建议;(六)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七条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对案件质量负主要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取消其案件主办人资格;情节严重的,除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及赔偿责任外,调离行政执法岗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一)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权限或者程序的;(二)以伪造、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证据或者隐瞒、销毁证据的;(三)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玩忽职守、野蛮执法、打击报复或者故意放纵违法当事人的;(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五)违反罚缴分离规定,或者将收缴罚款据为已有的;(

5、六)违法实施检查或执行措施,给当事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七)违反保密性规定,擅自泄露案情的;(八)在规定办案期限内,因办案不力未能完成调查任务的;(九)有其他不适宜继续担任主办人情形的。第八条下列情形,主办人不承担责任:(一)所在机关未采纳合法、合理的行政处罚建议,导致案件被依法撤销的;(二)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三)其他非因主办人过错或者依法不承担责任的。第九条案件主办人实行年度考核,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内容为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办案纪律

6、、案件结案率、执行到位率、组织协调能力等,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第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