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江苏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ID:38392563

大小:35.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6-11

江苏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_第1页
江苏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_第2页
江苏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_第3页
江苏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_第4页
江苏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_第5页
资源描述:

《江苏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江苏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医师执业管理,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省卫生厅负责全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各考核机构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医师定期考核适用于依法取得医师资格(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经注册后在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

2、两年及以上的医师。   第四条 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第五条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于考核年次年的1~2月进行。  第六条 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第二章考核机构  第七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者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以下统称考核机构)承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一)设有100张以上床位的医疗机构;  (二)医师人数在50人以上的预防

3、、保健机构;  (三)具有健全组织机构的医疗卫生行业组织、学术团体。  符合上述条件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行业、学术组织可向所属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承担相应范围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符合上述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应由该医疗机构负责。  第八条 100张床位以下的医疗机构、医师人数在50人以下的预防、保健机构,医师的定期考核工作由其医师执业注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符合条件的考核机构组织实施,原则上委托具有健全组织机构的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开展。  第九条 申报承担医师定期考核工

4、作的医疗卫生行业组织、学术团体,应当向所属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师定期考核机构申请表;  (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已设立医师考核委员会证明文件及组成人员名单;  (四)已制定的医师定期考核具体方案和工作制度;考核方案应依据被考核单位性质制定,确定不同岗位、不同职称医师的工作量指标和工作质量指标。  (五)有解决医师集中考试和实践技能操作的场地和必要设备的具体方案。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上述材料后,应当于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其承担医师定

5、期考核工作的答复,并书面通知申请机构。  市级以上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当地主流媒体公布被批准的考核机构名单,并上报省卫生厅备案。  第十一条考核机构应当成立专门的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和考核方案,确定考核指标,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结果的评定,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并根据需要,成立专门的技术水平评价组织,具体负责医师业务水平测试。考核委员会应当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医疗卫生管理人员组成。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和实施。第三章 考核内容

6、   第十二条 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的评定。业务水平测评考核内容可根据医师执业类别、专业技术水平等,参照卫生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分类分级至二级诊疗科目进行测评。  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考核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师年度考核、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相衔接。  第十三条 业务水平测评的基本内容应包括: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等,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相应的技术操作能力,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情况及其他市级以上

7、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  第十四条 考核周期内,被考核医师已参加了职称晋升考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考试或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关考试,并考核合格的,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试合格,不需再参加业务水平测评。  第十五条 工作成绩评定的基本内容应包括: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职责的情况;坚持日常工作,完成相应的工作量情况;主要业务工作情况,患者投诉情况等;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和所在医疗机构的安排,完成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抢险救灾任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情况

8、;其他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  第十六条 职业道德评定的基本内容应包括:医师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医德规范的情况,医师的工作作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情况等。评定以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  第十七条 考核评价工作采用《江苏省医师定期考核评价表》进行考核评价,总分为100分,其中业务水平30分、工作成绩50分、执业道德20分。各考核基地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