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项目实施细则

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项目实施细则

ID:38378659

大小:29.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6-11

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项目实施细则_第1页
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项目实施细则_第2页
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项目实施细则_第3页
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项目实施细则_第4页
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项目实施细则_第5页
资源描述:

《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项目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项目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党的十五届三中、五中全会关于大力发展小城镇、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的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00]11号),国家计委决定实施以繁荣小城镇经济为目的的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项目建设。凡经国家计委确定并安排资金的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项目,均依照本细则进行管理。第二条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项目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小城镇重大战略的精神,以繁荣小城镇经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为目的、以培育小城镇主导

2、产业、健全农村市场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为乡镇企合理集聚服务的基础设施为突破口、优化农村经济结构,推进农村城市化建设提供示范,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进程。第三条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项目建设要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体现特色,科学组织、强化管理、注重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项目建设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对推进当地小城镇的发展要具有较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第二章建设内容与要求第四条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项目重点安排以下四种类型:1、特色产业型小城镇。依靠当地特色产业发展起来而且具有很大发展潜力的小城镇

3、。2、工业主导型小城镇。乡镇企业发展已经具有一定规模,且在当地经济发展中具有主导地位的小城镇。3、市场带动型小城镇。以一个或几个专业市场带动起来的小城镇,为当地的商品集散和交流中心。4、综合型小城镇。为区域性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具有较强的集聚和辐射能力,能够在更大范围内起中心镇作用。第五条安排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项目的小城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区位优势明显,必须是县(市)经济发展规划中重点发展的建制镇,具有较强的集聚和辐射能力;2、主导产业突出,能体现区域经济特色,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3、经济发展和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

4、具有一定的基础,资金配套能力强;4、发展规划完善,要有科学的城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镇建设总体规划;5、地方领导重视,县(市)要把示范镇项目建设列入重要议程;市、县计划部门要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镇政府组织管理能力强、能确保发展规划及示范镇项目的组织实施。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是:1、以发展特色经济为主的小城镇主导产业培育;2、以农副产品流通设施为主的市场体系建设;3、以为乡镇企业合理集聚服务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4、以良种繁育和信息服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第三章项目申报与审批第七条国家计委按照小城镇经

5、济综合开发示范镇项目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综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上报的预选示范镇项目情况,研究确定分省的示范镇项目个数。第八条省计委根据国家计委确定的个数和要求,选择确定小范镇项目,负责审查和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向国家报文申请投资(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地方配套资金承诺函等文件)。对不按国家计委规定的内容编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达不到要求和深度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省计委一律不予审批。项目初步设计由市(地)计委组织审查和批复。第九条国家计委依据各省计委呈报的文件及有关材料,审查并下达示范镇项日投资计划。第

6、四章投资管理第十条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项目建设资金由国家补助资金200万元,其余资金由地方配套解决,示范镇所县(市)政府必须按照承诺安排100万元以上的配套资金。第十条国家计委安排的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公益性和基础性项目建设,起引导作用。省地(市)县配套资金必须为基建拨款或机动财力。各地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示范镇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并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小城镇建设资金筹措机制。第十二条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项目建设资金要设立专户存储,做到专款专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追踪检查和审计,严格财务制度。省

7、级有关部门要定期对资金的拨付、到位、配套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项目建设单位要自觉接受监理和审计。第五章项目的组织与管理第十三条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第十四条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项目要建立和落实项目建设行政领导责任制、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监理制。示范镇的书记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建设负首要责任。示范镇项日的监理执行《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GF----2000----0202),各示范镇确定监理单位后必须

8、将监理单位的基本情况报当地计委和省计委备案,监理单位要及时向示范镇政府、当地计委和省计委报送监理月报表,并自觉接受各级计委的检查。第十五条各级计划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项目的审查和监督管理,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强投资管理。要通过示范,积极探索本地农村工业化和乡村城市化的有效组织方式和运行机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