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

山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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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山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精神,促进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要求,结合我省高职院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一、评估的目的与意义随着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培养要求的不断提高,高等职业院校必须加快改革、强化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按照教育部“教高[2008]5号”文件的要求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

2、评估,旨在引导高等职业院校通过加强内涵建设来提高培养质量。根据我省高职院校的实际与分类指导的原则,通过评估要达到如下目的:对于全省高等职业院校,要引导其提升内涵建设水平,深化校企合作的机制体制创新与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对于建校时间较短的院校,要引导其在注重内涵建设的同时按高职教育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学管理;对少数尚不达《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基本条件指标》的院校,要促进主管部门加大投入,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要通过评估逐步形成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为引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

3、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二、评估的指导思想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要按照“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要求,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7-的方针,引导学校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晋教高[2007]9号文件),切实把工作重心放到内涵建设上来,规范办学行为与教学管理,保证高等职业教育基本教学质量,促进院校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

4、展的机制。三、评估的基本任务围绕影响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通过对《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见教高[2008]5号文件附1)数据的分析,辅以现场有重点的考察,全面了解学校的实际情况,对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方面做出分析和评价,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着重考察学校的内涵建设状况,诸如主动适应区域、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深化校企合作的举措与成效;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进展与特色;工学结合的课程建设和融“教、学、做”于一体的教学方法、手段改革的深度与广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双师结构的

5、教学团队建设的成绩与不足;提高毕业生就业率与就业质量的措施与效果等。要关注学校的专业建设,考察分析学校专业设置的适应性、专业结构的合理性以及特色专业的建设情况。其中,符合下列基本条件者可按省级精品专业予以推荐:专业设置与区域产业结构、人才需求吻合度高,新生第一志愿录取率、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居全省同类专业前列;人才培养模式具有鲜明的工学结合特色;至少有一门省级以上精品课程、2门院级精品课程;专任教师教学研究、科技研发、社会服务成果较多;具有高水平的专业带头人和双师结构的教学团队。-7-对我省部分高职院校存在的某些办学行为欠规

6、范、办学条件尚欠缺的问题,要在重点考察内涵建设的同时,引导其尽快达到国家有关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要求及在校生结构的规定,集中精力办好全日制普通高职教育,并逐步加强面向社会和行业、企业、农村的培训与服务。通过评估,要发现并肯定院校在人才培养工作方面的成绩与特点,以资推广;要重视并引导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规范化建设与运行,使之在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要找准人才培养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并分析原因,提出改进的思路,使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成为学校的自觉行动。四、评估的原则1、学校自评与专家评估相

7、结合。以学校自评为基础,专家评估相配合,建立和完善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机制。评与被评双方要平等交流,共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2、静态与动态相结合。既要考察人才培养效果,又要注重人才培养工作过程,还要关注学校发展潜力。3、全面了解与重点考察相结合。既要把握人才培养工作全局,又要抓住关键要素进行重点考察。同时,要根据院校的不同特点与不同发展水平,因校制宜地确定不同的侧重点。4、评价与引导相结合。既要对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做出判断,更要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出建设性思路与方法。5、客观、科学、民主、公正。提高

8、工作效率,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不向学校收取评估费用。五、申请评估的基本条件-7-高等职业院校自有毕业生起至有3届毕业生前,必须参加一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已进行过评估的院校,须参加2010年后的第二次评估。申请评估须符合以下条件:1、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须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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