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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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情况(最高评价分160分)(一)党风廉政建设(最高评价分80分)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最高评分25分)党组会研究反腐倡廉工作一次计2分;党组书记对反腐倡廉重大问题进行批示一次计2分;对落实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工作检查的计5分;党组理论中心组进行反腐倡廉学习的计2分;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的计5分;积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计5分;县(市)、区院纪检组每半年向党组做分析报告的计2分;坚持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例会制度的计2分;

2、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被高检院推广的计10分,被省院推广的计8分,被市院推广的计5分。2、党风廉政教育(最高评分10分)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计2分;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检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县(市)、区院举办的培训班安排廉政教育内容不少于总课时10%的每期计2分;本院和辖区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被省院推广的计5分;被市院推广的计2分;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教育的计1分。3、预防和查办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最高评价分50分)(1)预防工作(最高评价分10分)全年没有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计10分;当年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纪、检纪处分的,每件

3、计-3分;因发生违纪违法问题被省院通报批评的,每件计-3分;被市院通报批评的每件计-2分。(2)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最高评价分5分)对违纪违法问题主动查处的,立案查处每人计3分;认真落实“执法过错责任制”和“领导干部责任制”,主动追究执法过错和领导干部责任的,每人计2分;对违纪违法问题通报批评进行警示教育的,每件计3分;对发生违纪违法问题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每件计-10分。(3)办理上级机关交办案件工作(最高评价分5分)按时办结每件计2分;对属实名案件按期办结并息诉的,每件计2分。(4)案件备案工作(最高评分为5分)重要举报线索备案每件计

4、1分;自行初核案件备案每件计1分。对查办案件进行“一案双报告,一案双建议”,每件计3分。(5)重大事项报告、违纪违法数据报告工作(最高评价分5分)落实《死亡事故报告制度》,在事故发生后十二小时内向省院报告,每件计3分;未及时报告,或瞒报、谎报的,每件计-5分。及时报送发案表、结案表的,每次计2分;按时报送各类数据报表的,每次计2分,迟报、错报的,每次计-1分。(6)综合情况分析报告等工作(最高评价分5分)对举报、初核、立案查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的,每篇计2分;总结案件查处及预防经验做法的,每篇计2分;制定完善办案工作制度或规定,每件计2分。

5、上述材料被转发或刊发,每件计4分。(二)内部监督和执法监察工作(最高评价分50分)1、内部监督制度落实情况(最高评价分15分)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邀请市院参加的计3分;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计2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计2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计2分;落实诫勉谈话制度,积极开展谈话活动计2分;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干警执法档案计2分;落实《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检察人员执法活动加强监督的暂行规定(试行)》计2分。2、检务督察工作(最高评价分18分)(1)积极开展检务督察工作(最高评价

6、分8分)领导重视,列入党组的议事日程,成立工作机构计2分;年度检务督察不少于两次,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并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每次计2分;按时向市院监察处上报专题总结报告,每次计2分。积极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工作有创新计2分。督察机构不健全,工作落实不到位计-1分。(2)积极配合上级检务督察工作(最高评价分10分)高检院、省院、市政法委、市院督察中发现问题被通报的,每通报一项计-1分,通报后,措施有力,及时进行整改并写出书面报告计5分。督察人员在督察中认真负责,遵守督察纪律、规定计5分;督察人员在督察中发生违纪问题,每人(次)计-2分。3、

7、专项检查工作(最高评价分17分)(1)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最高评价分7分)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活动,领导重视,列入党组的议事日程,成立机构,计2分;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报告并上报市院,计3分。积极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工作有创新计2分。(2)配合上级组织专项检查工作(最高评价分10分)积极完成高检院、省院、市政法委、市院部署的专项检查活动并按要求写出进度和总结报告报市院,计5分;市院其他交办事项,按时全部完成并上报市院,计5分。没有按时、按规定完成的,每次计-2分;在专项清理中对问题瞒报、不报、整改不到位的,每件次计-4分。(三)纪检监察和

8、信息工作(最高评价分30分)1、素质工程建设工作(最高评价分5分)在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和素质工程建设活动中成绩显著或被省院、市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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