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8369743
大小:28.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6-11
《欧盟ROHS环保标准--关于2006-66-EC号电池指令》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欧盟ROHS环保标准--关于2006/66/EC号电池指令关于2006/66/EC号电池指令欧洲在2003年相继出台了RoHS和WEEE指令,令各国特别是国内的电器生产厂商哗然,奔波于两个指令之间。而同样是“电”字开头的电池则有专门的电池指令——91/157/EEC,93/86/EEC和98/101/EC。近年来,电池指令的发展迅速。1991年3月18日,欧盟第91/157/EEC号[含有某些危险物质之电池和蓄电池]指令制定完成。之后,欧盟委员会又于1999年1月5日公布了第98/101/EC号指令,
2、该指令为第91/157/EEC号指令之修订版。最近,欧盟委员会于2006年9月26日正式公告第2006/66/EC号[电池、蓄电池、废电池及废蓄电池]指令,并自2008年9月26日起废止现行之第91/157/EEC号[含有某些危险物质之电池和蓄电池]指令。“回收令”令广大电池企业陷入尴尬1991年3月18日,欧盟发布91/157/EEC号电池指令该指令称,含汞量超过0.0005%、含镉量超过0.002%的电池,将在欧盟境内都将被禁止销售。此外,欧盟将从2008年开始强制回收废旧电池,回收费用则由生产厂
3、家来负担。从2009年开始,所有在欧盟境内销售的电池都必须标明具体使用寿命。2012年之前,欧盟境内1/4的废旧电池须被回收。到2016年时,这一比例应达到45%。目前,欧盟此项指令已获欧盟理事会与欧洲议会批准,即将成为欧盟法律。在成为欧盟法律之后,各欧盟成员国将在两年内通过相关国内法律与之相适应。 欧盟指出,实施该草案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境,防止废电池中镉等金属污染。实际上,早在2002年,欧委会就颁布2002/525/EC号决定,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停止出售含金属镉的电动汽车用电池。此外,今年7月
4、1日起,欧盟《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有将开始实施,指令规定投放于市场的新电子和电气设备不得包含铅、汞、镉、六价铬、聚溴二苯醚和聚溴联苯。欧盟频频设置“绿色壁垒”,已使出口到欧盟的电池成本大幅度增加。不仅如此,含镉量不得超过0.002%的标准也是近乎苛刻,一些中小企业不得不因为经济原因和技术原因放弃欧盟市场。中国是电池制造大国,电池产量和出口量都位居世界首位。广东作为我国镍镉电池的主要地区之一,出口企业主要集中在东莞、江门、惠州、佛山、深圳等地。据统计,去年广东检验检疫
5、局辖区(不含深圳、珠海)共检验检疫出口电池45000多批,货值15.3亿美元,其中出口欧盟约为6271批,1.3亿美元。故电池的回收费用由生产厂家负担,对于贴牌还是自有品牌出口到欧盟的企业都有一定影响。新欧盟电池指令箭步而来2006年9月26日,欧盟《官方公报》刊登了一项新的电池及蓄电池指令(第2006/66/EC号指令─电池指令),废除自1991年起实施的原有电池指令(第91/157/EC号),同时引入生产商责任及标签规定。新电池指令主要目的是为调和各会员国关于电池、蓄电池、废电池及废蓄电池措施,减
6、少电池、蓄电池、废电池及废蓄电池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冲击,促进环保。并提出禁止销售某些含有危害物质电池的措施,同时也规定会员国应制定回收体系以达成电池回收目标等最高标准。另外,此指令也规定了生产者有关电池标示、电池易于拆除之设计等责任及标签规定。新电池指令扩大旧电池指令(只适用于含若干汞、镉及铅的电池)的范围,把所有电池均纳入其范围内。订立了以下措施:•规定便携电池的回收率;•限制便携电池采用镉,并制定豁免清单;•禁止将汽车及工业电池丢弃于堆填区或焚化•规定回收电池的循环再造率。电池指令规定,所有已耗用的
7、电池和蓄电池均须回收。到2012年9月26日,已耗用的便携电的总回收率应达25%,2016年9月26日达45%。根据回收规定,工业电池生产商有责任向最终用户收回已耗用的电池。欧盟并无规定工业和汽车电池的回收率,事实上,目前这两类电池的回收率已接近100%。成员国必须达到规定的循环再造率,故回收程序必须实现下列最低的循环再造效益:(a)循环再造率方面,铅酸电池及蓄电池以平均重量计为65%;(b)以平均重量计,镍镉电池的循环再造率为75%;(c)以平均重量计,其他废弃电池和蓄电池的循环再造率为50%。电池
8、指令统一电池的产品规定,例如限制使用汞和镉(有若干豁免项目,如紧急/警报系统、医疗设备及无塞绳式电动工具)及引入3种不同的标签规定:(1)化学符号hg(汞),pb(铅)或cd(镉)(如适用);(2)回收筒标签;(3)容量标签。若进口欧盟的电池符合电池指令的要求,成员国不得禁止有关电池在市面出售。值得注意的是,电池生产商(包括在成员国市场出售电池的每家生产商)必须承担回收及处理费用。根据指令,假若电器或电子设备装有电池,其生产商也被视为电池生产商。电池生产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