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操作细则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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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二○一一年十一月·郑州河南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操作细则规划编制的目的与任务规划编制总则规划术语定义技术标准规划前期准备林地落界调查规划基数确定规划基础研究规划目标确定十.规划框架拟定十一.规划成果编制十二.林地档案建设十三.成果验收与论证报批主要内容一、规划编制的目的与任务第一条编制目的“十二五”森林面积增加到394.3万hm2,森林蓄积量增加到1.59亿m3;2020年森林面积增加到417.5万hm2,森林蓄积量增加到1.81亿m3。第二条工作任务(一)查清林地利用现

2、状和发展潜力,将本行政区域内现有林地和规划用于林业发展的其他土地落实到山头地块(即林地落界),以小班为单位,开展林地属性因子调查。(二)落实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提出的战略目标和要求,明确规划期内本行政区域林地保护利用的目标、任务,编制规划成果。(三)建立县级林地档案管理数据库。(四)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编制说明、规划附表、规划图件和专题研究报告等规划成果。二规划编制总则第三条编制范围规划范围为县级行政区域内的现有林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用于林业发展的其他土地,包括行政区域内国有林场、国有农

3、场等单位的林地。第四条编制依据(一)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规章、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二)有关技术规程、标准。(三)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林业“十二五”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等。(四)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林业专项调查、公益林区划界定等成果。(五)其他与规划相关的资料。二规划编制总则第五条编制原则(一)依法依规(二)统筹协调(三)因地制宜(四)广泛参与(五)注重实效第六条规划期限规划基

4、准年为2009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期2010—2020年。第七条规划深度突出空间性、结构性、操作性,明确林地位置、界线和范围,将主要的林地保护利用任务和分区、分类、分级、分等结果落实到山头地块(小班)。二规划编制总则第八条编制组织(一)县级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县级规划编制的具体工作。(二)县级规划由具有乙级以上(含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三)国有林场、国有农场、各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单位不单独编制规划,纳入所属县级行政区域的林地规划。(

5、四)各类开发区、高新区等不单独编规划,纳入原所属县级行政区域的林地规划。二规划编制总则第九条编制程序(一)规划前期准备(二)林地落界调查(三)规划基数落实(四)规划基础研究(五)规划目标确定(六)规划框架拟定(七)规划成果组成(八)规划成果论证、协调与评审、报批第十条计量单位成果数据统一使用公制的计量单位。面积为公顷(hm2,保留2位小数),蓄积单位为立方米(m3,保留整数),林地生产率统计单位为立方米/公顷(m3/hm2,保留1位小数),比例(率)统计单位为%(保留1位小数)。三、规划术语定义(一

6、)规划指标(1)森林保有量(2)林地保有量(3)占用征收林地定额(4)林地生产率(5)公益林地比例(6)重点公益林地比率(二)规划基数根据规划林地分类对林地及森林资源现状数据进行转换,经有关程序审查确定的基准年的各类林地和森林资源基础数据,简称规划基数。本次规划的基准年为2009年。(三)规划数据库为编制规划而开展的林地区划与资源调查所形成的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库。包括林地区划小班、林地区划布局的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以及用于林地落界的遥感数据等。森林保有量征占用林地定额指标体系约束性指标预期性指标规划

7、指标林地保有量林地生产率重点公益林地比率重点商品林地比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结构指标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的指标约束性指标国家期望实现的发展目标,通过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预期性指标三、规划术语定义(四)规划框架指体现规划编制基本思路,反映林地保护利用的目标、任务、布局和结构调整意向的框架性文件。(五)规划方案包括工作方案、技术方案等。(六)林地指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和林业辅助生产用地。本规划中,土地分类系统及

8、地类定义执行《二类调查细则》的规定,调查记载到三级地类。按照规划要求将林地再分为补充林地和非补充林地(现有林地)。(七)补充林地依照法定程序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在规划期内可以新增加的林地。补充林地主要来自于现有林地以外的其他土地。三、规划术语定义(八)坐标系和基础地理信息坐标系统采用1980年西安坐标系,投影方式为高斯—克吕格投影,高程系统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地形图1︰10000按3º分带;1︰50000按6º分带;1︰100000按6º分带。(九)数字正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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