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出国出境管理规定(试行)

学生出国出境管理规定(试行)

ID:38342311

大小:36.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6-10

学生出国出境管理规定(试行)_第1页
学生出国出境管理规定(试行)_第2页
学生出国出境管理规定(试行)_第3页
资源描述:

《学生出国出境管理规定(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中央美术学院学生出国/出境管理规定为了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保证在校生培养计划与教学计划的正常实施,根据国家教育部文件教外留[2003]1号文件现对在校生出国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本规定适用于中央美术学院所有在校本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第一章校际之间学生互换第一条为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大与国外院校的学术交流,有效利用国外教学资源,给学生创造多元的学习机会,学校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到国外院校进行学习,鼓励跨国交流。第二条学生参与校际之间学生互换项目出国学习,在国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基准学制中的课程学习时间。参加校际学生互换项目的学生,应为本科三年级和四

2、年级学生以及研究生。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的学生一般不参与校际学生互换项目。第三条学生参与互换项目出国学习,需按以下程序办理:一、按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公布的互换项目要求,各专业院系推荐适当人选。二、被推荐学生准备英文的个人简历、导师推荐信、学习计划和作品集,提交给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向交流学校进行申请。作品集中应包含十幅以上的作品,可以是16开的文本形式,也可以制作成光盘。申请获准后按以下步骤办理出国/出境手续。三、本人从学院网上下载《中央美术学院学生出国/出境审批表》并认真填写。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确认后经导师/班主任和专业院(系)主管教学工作

3、的领导审核,并作出详细的课程调整方案后,报教务处/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四、报送材料时,应附有对方单位详细的接收函及课程活动安排计划,并由导师或班主任对该计划签署意见。交验邀请函原件,留存复印件。五、学生学习期满需按期返校,若期满未归,按《中央美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相关条例,视其为自动退学,取消其学籍。第四条委托或定向研究生参加该项目,需首先征得委托或定向单位同意(单位要出具书面意见),然后按上述程序办理。第五条对参加校际学生互换项目的学生,不办理学历证明,不开具作为出国留学用的研究生、本科生学习成绩单,不协助办理旅居国外的任何公证。第六条校际交流学校的信息请查

4、阅《国外校际交流院校一览表》。第二章学生出国/出境课程学习第七条本类出国/境审批仅限于列入本科生教学计划或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课程学习或学术交流;学生在学期中间一般不得自主安排出国考察,如确有需要,可安排在假期进行。毕业班学生每年4月份停止办理出国手续。(一)本人从学院网上下载《中央美术学院学生出国/出境审批表》并认真填写(二)提交材料:1.教学计划/培养方案确定的教学安排,院系提供详细的外出安排及学习计划;2.学术交流,出具对方邀请函原件和翻译件、详细行程安排、经费来源说明;3.家长意见书;4.委培/定向研究生须提交委托/定向单位同意外出的书面材料。(三)已持

5、有护照者,填写《中央美术学院学生出国/出境审批表》后,交教务处/研究生院备案。(四)出国/出境学习期限超过三个月的,到教务处办理停学等相关手续以作备案。未办理有关手续的,学校不予承认在外学习的学分,并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五)学生在外的课程学习结束需由对方提供课程成绩单,返校后由指导教师或工作室主任予以确认,并给出百分制成绩,报教务处/研究生院备案,未经确认的成绩不予承认。(六)学术交流须提供参加交流的成果和交流总结,由指导教师或工作室主任予以确认,并给出百分制成绩,报教务处/研究生院备案。(七)经教务处/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同意出国参加学术活动的学生,行

6、程结束后按期返校;若期满未归,按《中央美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视其为自动退学,取消其学籍。第八条对出国/出境进行课程学习和考察及参加学术交流的学生,不办理学历证明,不开具作为出国留学用的研究生(本科生)学习成绩单,不协助办理旅居国外的任何公证。第九条凡不属于列入课程计划和培养方案的学术交流、考察或参展活动在学期中一律不予受理。可安排在假期进行,填写《中央美术学院学生假期出国/境旅游/考察备案表》,按表格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第三章自费出国留学第十条在校生(毕业班除外)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审批程序(一)申请人先按学校规定办理离校手续,办好离校手续后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7、出国手续。(二)符合肄业条件的发给肄业证书,学习不足一年的发给学习证明。不办理离校手续的不发给肄业证书。第十一条毕业生办理自费出国留学程序:(一)毕业生自费出国留学须填写《中央美术学院毕业生自费出国留学不参加就业申请表》。(申请表格从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下载)(二)填写好的申请表交所在院(系)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三)院(系)审核同意的“申请表”(一式四份)需在第二学期5月20日前递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批准。(四)就业中心审核通过后凭申请表到保卫处借领户口卡,办理出国护照。(五)已批准的“自费出国留学申请表”留一份教务处备案。第十二条毕业班申请办理自费

8、出国留学成绩单的时间为该生毕业年度的第一学期,办理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