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2 华为移动电话管理规定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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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为公司移动电话管理规定》补充说明一、目的明确华为司发[1997]261号文件《华为公司移动电话管理规定》,细化《华为公司移动电话管理规定》操作办法。二、个人购买移动电话的采购、入网及电讯网络选择1、凡需申请话费报销的员工,其移动电话裸机由自己出资购买,也可备上现金委托行政采购部购买。(行政采购部选择信誉质量好的国营供应商,并将移动电话价格上网公布。使用中如果发现有质量问题,一个星期内可退换。)2、根据各移动电讯网络的覆盖状况、售后服务及今后业务的办理,希望公司员工在选择移动电话入网时以中国电信--深圳市移动通信

2、局为主;中国联通由于基站较少,覆盖面不广,如果仅是市内联系,可以作为选择对象;中国电信--深圳市润讯发展公司的移动电话由于维修网点少,打印话单及办理各项业务不方便,希望不作考虑。另外公司不接受深圳市地方性电讯网络,如长城移动电话等。3、入网手续的办理:入网手续由通信处办理,每周办理两次,星期一和星期三收取裸机及入网费,入网费由个人支付。三、公司配备的移动电话申购程序公司配备的移动电话,其裸机采购及入网均由行政采购部办理,具体程序为:行政采购部接到移动电话申购单时,原则上是先将仪器室现有库存的移动电话调拨(或将现有的

3、裸机重新入网),如果没有,再重新采购。移动电话的机型由行政采购部根据市场价格、部门业务需要进行选择。四、市场部员工移动电话转入个人账户的范围1、市场部总监以上干部所配备的移动电话全部转入个人账户;2、市场部其它人员移动电话处理如下:凡市场部各片区、办事处、专网、新网系统部的营销人员与商务人员,各专业产品部人员,市场专家处人员,合同报价预审部、计划调度处、计划检查处下片区和办事处的人员以及重大项目部、技术支援部人员的移动电话由公司配备外,其它不流动到办事处工作的人员(即任命在深圳机关工作的人员)的移动电话一律转入个人

4、账户,以后这些岗位上的人员申购移动电话将全部由个人出资购买。五、话费报销权利的确定话费报销权利是针对工作岗位而定的,市场部流动人员调离本部门时,必须将移动电话留在原部门调遣;其它部门人员调换岗位时,要根据新岗位要求,由一级部门经理及本系统主管副总裁签字,话费才予报销,否则通讯处将取消报销话费的权利,接任此岗位的人员要由本部门经理批准后才能享受报销话费的权利。六、特殊移动电话的处理1、由公司在香港开户的移动电话不转入个人帐户,作为公用移动电话轮流使用,但必须指定专人管理,遗失负责赔偿。2、非市场系统的某些部门因工作需

5、要在外地省市开户采购的移动电话亦不转入个人帐户,由当地办事处或相关使用人管理,遗失负责赔偿。3、原来作为公用移动电话使用的部门,其公用移动电话可不转让个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扣其电话预存费。但作为公用的移动电话必须经一级部门经理批准方可作为公用移动电话使用,并报通信处备案。4、公司原在中国联通130网开户的移动电话,使用人如果认为联系不方便,可将移动电话退还仪器室,自购移动电话重新申请入网。七、移动电话话费的处理根据业务需要,公司将开通主叫显示和呼叫转移两项新业务,其新业务月租费及每月100元的月租费纳入公话报销范

6、围,其他新业务如果个人需要开通,费用自理。对于需要开通国际长途、国际漫游的人员,必须经一级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通信处方予办理。八、附则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的规定与此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其他规定仍按华为司发【1997】261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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