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审查规范(张瑛)

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审查规范(张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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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1356-2012张瑛二0一三年五月规范出台的背景1、2007年10月28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2006年6月2日颁布(修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3、2010年7月22日颁布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审查制度设计背景背景之一:借鉴计量定升级管理经验背景之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有效实施背景之三:地方成功经验背景之四:能源计量器具和能源计量数据双向监管规范与审查制度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32号令);《

2、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规范与审查制度实施依据《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发布总局令第132号)第十七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计量数据管理以及能源计量工作人员配备和培训等能源计量工作情况开展定期审查。”规范与审查制度实施依据《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40号)“节能减排能力建设工程。…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在线监测体系建设试点和城市能源计量建设示范。”…“强化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和能力建设。…突出抓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监督检查。”规范与审查制度实施依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

3、6号)“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配备计量器具,推行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开展城市能源计量建设示范。”规范与审查制度实施依据《贯彻落实〈“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部门分工》(国办函[2011]125号)“145.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配备计量器具,推行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开展城市能源计量建设示范。”(质检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规范与审查制度实施依据《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方案》“万家企业要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的要求,配备合理的能源计量器具,努力实现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质检部门要依据《能源计量

4、监督管理办法》《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加强对万家企业能源计量器具及高耗能特种设备的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节能监管。”规范条款设计依据节约能源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对各类能源的消费实行分类统计,并确保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真实、完整。规范条款设计依据《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应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计量数据管理以及能源计量工作人员配备和培训等能源计量工作情况开展定期审查。规范条款设计依据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用能单

5、位应当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明确计量管理职责,加强能源计量管理,确保能源计量数据真实正确。第六条:用能单位应当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能源计量器具,以满足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的要求。第七条: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计量器具台帐,加强能源计量器具管理。规范条款设计依据第八条:用能单位应按规定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能源计量器具,确保在用的能源计量器具的量值正确可靠。第九条: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建立完善的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制度。第十条:用能单位应当将能源计量数据作为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的基础,对各类能源消耗进行分类计量、统计。第十一条:重点用能单位制订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应当以能源计

6、量数据为基础,有针对性地采取计量管理或计量改造措施。规范条款设计依据第十二条:重点用能单位应当配备专业人员从事能源计量工作;能源计量工作人员应当具有能源计量专业知识,定期接受能源计量专业知识的培训。第十五条:用能单位应当每年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开展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整改。罚则1、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节约能源法》第七十四条等进行处罚。2、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或者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未能接受能源计量专业知识培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一万以上三万以下罚款。3、拒绝

7、、阻碍能源计量监督检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一万以上三万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办法和规范解决的问题解决了能源计量审查的内容和依据;确定了能源计量审查的主体;解决了能源计量审查报告的合法性;为节约能源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处罚提供证据。办法和规范未解决的问题未解决审查报告的有效期;未解决能源计量审查组长、审查员的资质问题。未解决能源计量工作人员的持证问题。适用范围和对象本规范适用于政府计量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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