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1-项同合的立订构机佣雇其或员人政家与人险保被)六(

491-项同合的立订构机佣雇其或员人政家与人险保被)六(

ID:38274575

大小:243.08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6-01

491-项同合的立订构机佣雇其或员人政家与人险保被)六(_第1页
491-项同合的立订构机佣雇其或员人政家与人险保被)六(_第2页
491-项同合的立订构机佣雇其或员人政家与人险保被)六(_第3页
资源描述:

《491-项同合的立订构机佣雇其或员人政家与人险保被)六(》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下应承担的合同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合同,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七)家政人员使用各种机动车、船及飞行器导致的人家庭雇佣责任保险条款身伤亡;(2009年9月15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八)任何类型的传染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九)精神损害赔偿;(十)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总则(十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发生的家政服务人员的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人身伤亡;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十二)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家政服务人员是指年满16周岁第七条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

2、失、费用和责至65周岁、由被保险人雇佣从事其家务工作的人员,但不包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括从事家务工作每日不足1小时且劳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责任限额不足1月的服务人员。第八条每次事故责任限额和累计责任限额由投保人自保险责任行确定,并在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雇佣的家政服务人员因保险期间从事被保险人的家务工作而遭受意外所致人身伤亡,依法应第九条除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本保险单载明的起迄时间为准。定负责赔偿。第四条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保险人义务应由被保险

3、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经保险人事先书第十条订立本保险合同时,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面同意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保险人也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每次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本保险合同的内容。对本保险合同中免除事故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每次事故责任限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额的30%。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责任免除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

4、人不负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责赔偿:第十一条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第十二条保险人依据第十六条所取得的保险合同解除动、罢工、骚乱、暴动;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三)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消灭。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四)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五)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保险人在合同订立

5、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第六条对于下列各项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赔偿:担赔偿责任。(一)家政服务人员为被保险人生产或经营性质的工作第十三条保险人按照第二十二条的约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服务导致的人身伤亡;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二)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在精神错乱、智障状态下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所造成的家政人员人身伤亡;第十四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后,(三)家政服务人员由于疾病、分娩、流产以及因此而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情形复杂的,

6、应当施行内、外科手术所致的人身伤亡;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四)家政服务人员自残、自杀、从事违法行为所致的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人身伤亡;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五)家政服务人员因酒精或药剂的影响所发生的人身偿保险金义务。本保险合同对赔偿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伤亡;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依照前(六)被保险人与家政人员或其雇佣机构订立的合同项1款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约束。对于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定之日起三日内

7、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保险金通知书,并权重新核定,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或超出应赔偿限额的,说明理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在处理索赔过程中,保险人有权自第十五条保险人自收到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行处理由其承担最终赔偿责任的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义务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资料和协助。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获悉可能发生诉讼、仲裁时,应立最终确定赔偿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接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书后,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应将其副

8、本及时送交保险人。保险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