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俊:城乡统筹发展中的几个问题和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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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解读12韩俊:城乡统筹发展中的几个问题和误区统筹城乡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是党中央从战略全局出发做出的重大决策。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把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作为重要主题,与时俱进地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要求。统筹城乡发展,既要鼓励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又要把握好方向,防止走形变样。一些地方以统筹城乡为名,统农村的土地资源多,筹农村的公共服务少;统城市的建设项目多,筹农村的民生工程少。这些做法背离了城乡一体发展的宗旨。从根本上讲,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就是要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公平对待农民,使农民获得平等的教育、就业、公共服务和社

2、会保障等权益,提高农民的社会地位,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统筹城乡发展,在政策部署上,要把握好以下三大问题:第一,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城乡统筹首先要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上综合运筹。近年来,无论是财政对“三农”投入总量、增量,还是增幅,都是较高的。但财政支农资金比重总体上处于波动和下降状态,财政支农力度与国家财力的增长状况还不相匹配。不能光看财政支农资金总量和增速,还要看比重和口径。2003年至2008年,中央财政支农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为:8.7%、9.3%、8.8%、8.4%、8.7%和9.8%,相对于农村人口

3、规模和农民对公共服务的庞大需求而言,财政在农村投的钱不算多,公共财政的阳光还没有真正做到普照农村。随着我国财力的增强,要更加自觉、更大幅度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国家财政支出结构,促进公共财政资源在城乡均衡配置,完善对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的财政支持与补贴政策,全面提高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水平,巩固和完善强农惠农政策。要尽快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界定财政总支出中“三农”支出的内涵,强化法律约束,建立财政资金“三农”投入稳13翻政策解读定增长机制,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末将中央财政支农资金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提高到10%以上。第二,

4、农民工的市民化问题。城镇化的一个根本标志就是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并沉淀在城镇,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就业和定居,并使之向市民转变,是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重大举措。我国农民工转移的稳定性得到显著提升,流动的“家庭化”趋势明显。新生代农民工成为主体,他们对土地的情结弱化,思想观念、生活习惯、行为方式已日趋城市化,融入城市的意愿强烈。2010年一号文件一个很大的亮点就是明确提出,要创造条件,要让一部分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定居,在城市落户。已经有l3个省市区宣布改革户籍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划分,实行新的户口制度。

5、但大部分省市区的户口制度改革是形式上的、表面的,没有给农村人口提供与城市人同等的享受公共服务的权利。户籍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就是把户籍的登记与公共服务的提供脱钩。不能只给有了户口的人提供公共服务,将来的公共服务提供要与居住直接结合在一起,让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享受同等权利和待遇。第三,农民土地权益保护问题。城乡统筹难点、焦点、分歧点都在土地问题上。我国农村与城市土地制度仍然维持着二元性,农民对土地的权利一直处于相对弱势。随着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镇建设用地迅速扩张,产生大量的失地农民。农业用地转化为非农建设用土地的过程,不是一个平等的、协商的

6、产权交易过程,征地范围过宽,征地补偿办法不合理,征地程序忽视农民意愿,失地农民生活无着落、长远生计缺乏保障。近几年,在国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背景下,不少地区开始推行宅基地和村庄整理,将节省出的部分土地转换为城镇和工业建设用地。农村土地整理为工业和城市发展腾出了空间,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土地集约利用与新农村建设,但也存在着农民和集体土地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等一系列问题。关于土地问题,还是要回到现实当中来。什么是现实当中土地的真问题,什么是农民真正关心的土地问题?城里人议论很多农村土地问题,对农民来政策解读14讲,可能根本不是一个问题。根据观察,

7、关于农村土地问题在认识和实践中存在三个误区。第一个误区是片面强调搞土地的规模经营,片面强调要流转土地。2005年我们在全国2749个村庄做了一个调查,发现有23%的农户发生过土地流转。到农民那里问,有没有想多种地的?有很多;有没有农民不想种地,找不到租种的?几乎没有,农民不想种总会有办法流转出去,这说明,农民自发的土地流转是比较充分的。第二个误区是片面强调农民当了市民,拿土地换户口和住房,拿土地换保障。这个问题在现实当中非常复杂。根据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民在设区的地级市以上城市落户要放弃家庭承包地。南京市要给5O个优秀农民工落户,但只有一个农民办

8、了落户手续。农民讲,家里还有十几亩地,把土地就这么放弃了,给一个城镇户口,不划算。因此,首先要明确土地是一种权利,是一种物权,拿着土地权利去换户口,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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