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代为履行与债务承担的甄别

第三人代为履行与债务承担的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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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宋建立(再审审查主审法官)第_azdt~为履行与债务承担的甄别物业无任何异议。如果超霸公司以楼款8202939.80元。后因广州东迅【案情】该批物业抵偿贵司欠款,我公司可公司未支付剩余的售楼款,粤海公按政府规定帮助贵司或贵司指定司遂提起诉讼,要求广州东迅公司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的第三者随时办理商品房产权登应按照该房屋现有市场价值对粤被上诉人):粤海轻工业品有限公记手续。”其后,粤海公司于1999海公司进行赔偿。司(以下简称粤海公司)。年1月11日与广州东迅公司签订本案一审过程中,广东省广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了委托售楼合同,合同约定:由广

2、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超审上诉人):广州市东迅房地产发展州东迅公司销售海珠广场花园位霸公司与本案诉讼标的存在利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东迅公司)。于中国广州市滨江东路543—549关系,故依法追加超霸公司为本案原审被告:超霸投资有限公司号的29套住宅,每平方米按6000被告(以下简称超霸公司)。元,合计总额人民币16702939.801997年7月3日,超霸公司向元。若广州东迅公司未能于1999【审判】广州东迅公司出具确认书称:“我年12月31日前出售完毕,则有义公司已经与粤海公司达成协议,将务回购剩余楼宇,并在15日内付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本案所

3、涉我公司拥有的位于中国广州滨江清所有款项。确认书及委托售楼合同均为有效。东路543—549号地段海珠广场花上述海珠广场花园29套住宅可以认定超霸公司与粤海公司之园34套住宅及17个车位(详见附房至1999年1月11日前产权仍间曾存在借款关系,超霸公司与广件),抵偿我公司欠粤海公司的款登记于广州东迅公司名下,后其中州东迅公司就涉讼房屋存在购房项。从即日起,我公司放弃对上述16套房屋由广州东迅公司直接出关系,后超霸公司为偿还债务将其物业的拥有权,粤海公司成为上述售过户给案外人,另余13套房屋对涉讼房屋的权利转移给了粤海物业的持有人,请给予粤海公司或未能出售

4、,房屋产权仍登记于广州公司,对此,广州东迅公司通过确其指定的第三者办理商品房产权东迅公司名下,已由广州东迅公司认书予以承认,之后的委托售楼合证书。”当时因上述房产登记在广抵押给多家银行。同及相应履行情况反映广州东迅州东迅公司名下,广州东迅公司于2003年12月12日,粤海公司公司进一步以实际行为确认了粤同日向粤海公司出具了一份确认致函广州东迅公司称:我司与广州海公司对涉讼房屋的权利,并已实书称:“兹正式确认超霸公司拥有东迅公司自签订委托售楼合同至际开始协助粤海公司实现其权利。位于中国广州市滨江东路543—今,广州东迅公司仅支付了850万现粤海公司根据确

5、认书及委托售549号地段海珠广场花园34套住元售楼款,现要求广州东迅公司在楼合同约定,请求广州东迅公司解宅及17个车位(详见附件),并具收到本函件之日即依约履行回购除涉讼房屋抵押并将产权过户至有充分的处置权利。我公司对上述义务,并在15目内支付剩余的售粤海公司名下等,其实质是要求广人民司法·案例州东迅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依规定,错误认定确认书为第三人代托售楼合同的义务主体,均应履行法应予支持。广州东迅公司以其为为偿还债务的性质,没有认清确认其应尽的合同义务,即依约销售楼物权所有人及属第三人代为履行书为单务法律行为的本质,导致认房或将剩余楼房回购,并将

6、所得款债务等为由拒绝继续履行上述合定被申请人不承担责任。为此,请项交付给粤海公司。但是,广州东同义务,理由均不成立,不予采信。求判令将案涉房产归再审申请人迅公司在最初同意为粤海公司或故判决:~、广州东迅公司向粤海所有.并判令被申请人为再审申请其指定的公司随时办理产权登记公司支付款项859296.20元;二、广人办理商品房产权登记手续。手续,而后变更为将售楼款或回购州东迅公司涂销案涉房屋的抵押,再审被申请人广州东迅公司款支付给粤海公司,也就是说,广并将其产权转移登记至粤海公司答辩称:粤海公司申请再审没有事州东迅公司履行义务的方式实际名下。实和法律依据,应

7、予驳回。理由如已由过去的随时帮助办理产权登广州东迅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下:粤海公司与广州东迅公司之间记手续变更为支付售楼款或回购提起上诉。并没有独立的债权债务关系,属于款。粤海公司于2004年8月2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性质,广I、f,f东迅提起诉讼,二审法院认定粤海公司为,广州东迅公司给粤海公司出具公司仅作为第三人帮助超霸公司可依约向广州东迅公司主张支付的确认书中,表示在超霸公司同意向粤海公司履行义务,因此不应承剩余售楼款,但以该权利主张超过以约定的物业抵偿债务的前提下,担违约责任,粤海公司仍应向超霸诉讼时效为由不予支持,并无不按

8、照政府规定帮助粤海公司或其公司主张权利。粤海公司的诉讼请当。故驳回粤海公司的再审申请。指定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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