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8212482
大小:26.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6-02
《职工队伍稳定工作应急预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三集五大”推进期间职工队伍稳定工作预案为切实落实公司“三集五大”推进期间关于职工队伍稳定相关要求,确保“三集五大”推进期间公司职工队伍稳定,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一、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关心职工。切实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应尽量保护职工切身利益,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不稳定事件及其造成的影响和危害。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职工队伍稳定建设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不稳定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党
2、委的正确指导下,公司成立职工队伍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制度,各负其责,落实专人、专门机构,负责并监督公司职工队伍稳定工作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4.依法规范管理,建立落实公司职工队伍稳定风险排查与预警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应坚持对职工思想状态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摸排,对于岗位被调整、切身利益可能受损职工,指定专人跟踪负责。一旦发现不稳定情况,要在第一时间报告给主要领导并及时采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并调查事件原因,形成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各部室、基层单位分工负责小范围个别职工不稳定情况的一般事件的化解和处
3、理;重大事件由公司主要领导亲自负责,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要健全公司内部稳定防范机制,加强对职工不稳定情绪的关注,实行各单位领导对职工稳定工作分工责任制。建立职工队伍管理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考核。建立完善的预案启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6.严明职业纪律,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要按照公司劳动纪律相关规定,加大对职工的劳动纪律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
4、思想教育力度。7.完善制度措施,强化内部管理。要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着眼于职工综合素质的提高和职工专业化发展,为职工个人发展搭建多种平台,满足职工个人发展需要,努力实现公司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人本化。二、组织体系1.领导机构:成立公司职工队伍不稳定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总经理担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成员,作为公司职工队伍不稳定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领导公司职工队伍不稳定事件应急管理工作。2.办事机构:根据突发不稳定事件的不同类型,结合现行应急工作体制,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设在公
5、司办公室),负责应急日常工作。3.工作机构:公司各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负责本部门、单位职工突发不稳定事件的应急上报、对应处理工作。并具体办理突发不稳定事件应急预案各项工作的实施。三、运行机制1.风险分析与预测在“三集五大”各项政策出台前,各政策制定部门应对政策方案进行职工稳定风险评估,尽可能使方案符合职工稳定需要;确实无法避免的,应开展风险预测,针对可能发生的职工队伍不稳定事件,建全预警机制,开展风险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2.预警信息上报预警信息要及时上报公司办公室。突发不稳定事件,在规定时
6、间内如实报告;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要立即报告;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上报信息包括突发不稳定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参与人数、可能影响范围、事件起因、已采取的措施等。3.先期处置突发不稳定事件发生后,各部门在报告突发不稳定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保持与领导小组的联系协调。4.应急响应当事态难以控制或者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各部门、单位应当迅速报告公司。公司应成立现场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将情况汇报省公司。5.应急结束突
7、发不稳定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不稳定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小组予以撤销。应急状态解除后,公司应当按照预案的要求,及时回到应急准备状态。6.善后处置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不稳定事件中的责任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7.调查与评估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不稳定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及时在相关范围内进行通报。四、责任与奖惩1.职工队伍稳定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2.对突发稳定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
8、奖励。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不稳定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五、附则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