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面共犯与间接正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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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刑法研究2002年第3期(总第43期)片面共拓与间接正犯许颖(苏州大学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21)摘要片面共犯是共同犯罪的特珠形态,而间接正犯是正犯的一种形式,不属于共同犯罪。间接正犯不能包括片面共犯.应严格区别两者。关键词片面共犯:间接正犯;共同犯罪一、片面共犯“片面共犯人完全符合共同犯罪的条件,应该属于共同犯在刑法理论上.片面共犯也称一方的共犯,是指一行为罪。”⑤人明知他人在实施犯罪而在他人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犯笔者赞同肯定的观点。我国《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罪的一种特殊犯罪形态。例如,某甲得知某乙正在寻刀杀某二人以上共同故

2、意犯罪。”对于该规定中的“共同故意”我们丙.于是某甲将一把刀放在显眼处,某乙拿此刀将某丙杀死。应持广义的理解,即包括全面共同故意和片面共同故意。这在此例中,某甲在某乙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向某乙提供杀人样的理解有助于我们在司法实践中对犯罪分子做到罚当其工具.某甲的行为就属于片面共犯。罪。如前文中提到的案例,某甲得知某乙正在寻刀杀某丙,于(一)是否存在片面共犯是某甲将一把刀放在显眼处,某乙拿此刀将某丙杀死。如果对于片面共犯的存在.欧陆刑法理论上有两种不同的观我们不承认片面共犯就无从追究某甲的刑事责任。因为某甲点:一是承认片面的共犯说。日本学者牧野英一说:’‘盖共同的

3、行为没有构成刑法分则所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的客观行加功的意见属于犯人心理的事项.其互相交换或共犯者的双为要件。依据罪刑法定原则无从追究某甲的刑事责任。这样方有此交换.不过是外界的事项。所以我们认为.作为共犯的就放纵了某甲,使其逍遥法外,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不利于主观要件的这种意思.即使在其片面的场合也可成立。在这防止犯罪的发生,给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但如果对共同种场合.对于有此意思的一方.产生共犯的效果。MI)一是否犯罪从广义上理解,肯定片面共犯的存在,那么对某甲就可认片面的共犯说。日本学者西原春夫说:“因为作为共犯成立依共同犯罪的处罚条款进行处罚,使其得到

4、应有的惩罚,从要件的意思疏通.必须是相互的.例如.甲知道乙的犯意,甲而使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可见,片面单方面参与乙的犯罪的这种片面的共犯的场合.不成立共共犯的认可对于司法实践有重要意义。从这方面而言.我们犯.从而甲的参与。除了其本身独立成为某种犯罪的场合外.应该也有必要承认片面共犯的存在。甲为无罪。’,②(二)、片面共犯存在的范围我国刑法学界在关于是否存在片面共犯同样有两种不在我国.刑法学界大多数学者都承认片面共犯的存在.同的观点:一是否认片面共犯的存在。高铭暄教授认为.共同但对于片面共犯的范围却有不同的认识。有的学者认为:“片犯罪的故意

5、应是双向的、全面的,而不是单向的、片面的。片面的共同犯罪是可能存在的,但不是在任何种类的共同犯罪面共犯的提法于法无据,于理不符尸一是承认片面的共犯人之间都存在。具体而言,教唆犯罪不可能成立片面的共犯.说。陈兴良教授认为,全面共犯是共同犯罪的典型形式,而片共同实行犯也难以成立片面共犯。暗中给实行犯实施犯罪的面共犯是共同犯罪的特殊形式口共同故意可分为各共同犯罪帮助,事实上是可能的。这种行为.就帮助这一方来说.完全人之间具有互相认识的全面共同故意和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具备共同犯罪的要件,应以片面的共犯论处为宜。这与共同具有单方认识的片面共同故意两种形式。全面共犯和片面

6、共犯罪的概念并不矛盾。因为所谓共同故意.并非必须是相互犯之间并不是共同故意有无的区别.而是共同故意形式的区疏通的,只要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同他人一起共同实施同一别.即全面共犯和片面共犯在共同故意的内容上只有量的差犯罪,那么,就应当认为该行为人具有共同故意。’咖还有的别.而没有质的差别。‘妇学者姜伟也持肯点的观点.他认为‘学者认为,不存在片面实行犯与片面组织犯,但片面教唆犯与片面帮助犯是存在的。⑦还有的学者认为,“组织犯与实行收稿日期:2002-06-02作者简介:许颖(1973-).女.苏州大学法学院法学硕犯、教唆犯与实行犯、帮助犯与实行犯、实行犯与实行犯之间

7、都可以构成片面共犯。’,⑧山西省政法管理千部学院学报刑法研究2002年第3期(总第48期)笔者认为片面共犯仅存在片面教唆犯与片面帮助犯,不间接正犯即间接实行犯,是指犯罪人利用不构成共同犯存在片面组织犯与片面实行犯。正如前苏联著名刑法学者A罪的第三人作为工具实行犯罪的犯罪形态。也就是说犯罪人"H·特拉伊宁在《犯罪构成的一般学说》一书中指出的,与被利用人之间不构成共同犯罪,被利用之人仅是犯罪人的..在每个共犯对其他共犯所参加的活动缺乏互相了解的场工具。例如,唆使一10岁儿童进行偷盗等。合,也完全可能有共同犯罪。只是必须注意,只有在执行犯不间接正犯有以下特征:了解

8、其他参加人(教唆犯或帮助犯)的场合,缺乏相互了解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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