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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兴镇2010年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西兴镇2011年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我国行刑制度、方式的重大改革,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为保证我镇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级各部门的指示和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适用对象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社区矫正适用于原户籍在西兴镇的下列五类人员:(一)被判处管制的。(二)被宣告缓刑的。(三)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
2、或者正在哺乳自已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四)被裁定假释的。(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女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作为重点对象,实施社区矫正。二、组织机构设立“西兴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委员、副书记何杰担任组长,由西兴司法所所长吕志明、镇综治办主任杜政权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综治办、安办、信访维稳、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具体承担辖区内的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三、职责分工(一)司法所要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社区服刑
3、人员及相关法律文书的衔接和接收,及时立卷建档,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管理教育;与派出所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制度,会同派出所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考察;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提出实施治安处罚和司法奖惩的建议;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矫治,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对社区服刑人员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对有心理危机的制定心理治疗方案,实施心理干预等。(二)派出所要积极主动配合司法所依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对实施社区矫正期间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督考察规
4、定,不服从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予以警告、治安处罚或建议原批准机关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对重新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依法从重处理。派出所应指定一名副所长和若干名民警负责社区矫正的执法工作,加强与镇社区矫正办公室的联系,配合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派出所应与司法所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定期与司法所核对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名单,及时向司法所转介应纳入社区矫正的罪犯及有关法律文书;定期向司法所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表现情况,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对社区服刑人员考核评议活动,提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奖惩意见(三)社会事务办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之中,指导基层组
5、织参与矫正工作。要将符合低保条件的矫正对象(特别是伤残,家庭困难人员)纳入低保范围。(四)财政所要充分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经费开支,并及时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五)劳动部门要积极为生活困难或有就业需要的矫正对象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四、工作内容(一)依照我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顺利实施。(二)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律援助、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成为守法公民。(三)根据矫正对象的身体、技能状况,组织他们参加适量的社会公益活动。公益劳动情况记入档案,作为考核与鉴定的依据。(四)对
6、身体、生活、家庭等有特殊困难的矫正对象进行适当帮助。及时为经济特别困难的矫正对象办理最低生活保障。五、工作要求社区矫正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根据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镇矫正工作的考核和维稳、综治年终考核结果挂钩,各成员单位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日常工作的开展和社区矫正工作联动,定期了解社区矫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年初有目标、年中有监督、年尾有考核、激励有奖惩。村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组织和协调社区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要积极稳妥地做好社区矫
7、正工作的宣传,把握方向,统一口径,引导新闻媒体正面宣传,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0一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