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采安全规程

地采安全规程

ID:38012439

大小:23.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5-20

地采安全规程_第1页
地采安全规程_第2页
地采安全规程_第3页
地采安全规程_第4页
地采安全规程_第5页
资源描述:

《地采安全规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一)一般规定  1.地下采矿,必须按采矿设计和作业规程进行。  2.每个采场都要有两个出口,并上下相连通。安全出口的支护必须坚固,并设梯子。  3.在上下相邻的两个中段,沿倾斜上下对应布置的采场使用空场法、留矿法回采时,禁止同时回采,只有上部矿房结束后,方准回采下面采场。  4.采用全面采矿法时,回采过程中应周密检查顶板。根据顶板稳定情况,留出合适的矿柱。  5.采用横撑支柱采矿法时,横撑支护材料应有足够强度。要搭好平台后才准进行凿岩作业。禁止人员在横撑上行走。采场宽度(矿体厚度)不得超过3米。  6.矿柱必须合理地回收。设计

2、回采矿房时,必须同时设计回采矿柱。本中段回采矿房结束后,应及时回采上一中段的矿柱。  7.回采过程中,必须保证矿柱的稳定性及运输、通风等巷道的完好,不允许在矿柱内掘进有损其稳定性的井巷。回采矿房至矿柱附近时,应严格控制凿岩质量和一次爆破炸药量,技术人员要及时给出回采界限,严禁超采超挖。  8.地压活动频繁、强度大的矿井,应有专管地压的人员。地压人员日常对全矿各地段进行监察,发现险情(如支护歪斜、破损、顶板和两帮开裂等),应及时报告,通知有关人员,并分析原因,进行处理。个别地压活动频繁、顶板破碎、有冒落可能的采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

3、,每班进行检查,指导凿岩方式,避免发生大冒落。发现冒落预兆,应立即撤出全部人员。  9.采空区应及时处理。视采空区体积及潜在危险大小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体积大,一旦塌落会造成下部整个采场或整个矿井毁灭性灾害的,应采用充填法或及时有效地采用强制崩落的方法处理。体积不大,或远离主要矿体的孤立采空区,可采用密闭方法处理。密闭墙的强度应满足抵御塌落时所产生的冲击波的冲击。  10.禁止放空溜矿井,不合格的大块矿石、废旧钢材、木材和钢丝绳等杂物,严禁放入井内,以防堵塞。放矿时,放矿工应和采场运搬工取得联系,防止其同时往溜井倒矿,矿石流冲出

4、伤人。  11.严禁人员直接站在溜井、漏斗的矿石上或进入溜井与漏斗内处理堵塞。  12.采场放矿作业出现悬拱或立槽时,严禁人员进入悬拱或立槽下方进行处理。  13.围岩松软不稳固的回采工作面、采准和切割巷道,须采取支护措施;因爆破或其他原因而受破坏的支护,必须及时修复,确认安全方准作业。  14.作业中发现冒顶预兆时,应停止作业进行处理;发现大冒顶,危险征兆,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  (二)浅孔留矿法的安全规定  1.在开采第一分层前,应将下部漏斗扩完后并充满矿石;  2.每个漏斗都应均匀放矿,发现悬空,上部要

5、停止作业,消除悬空后方准继续作业;  3.放矿人员和采场内的人员,要密切联系。在放矿影响区域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4.每回采一分层的放矿量,应控制在使工作面的高度保持在2米以内,如果机械化凿岩台车打眼,其高度可视机械要求定。  (三)充填采矿法的安全规定  1.采场必须保持两个出口,并有照明。人行井、放矿井和通风井都必须保持畅通。  2.禁止在采场内同时进行凿岩和处理浮石。  3.采场放炮前,必须通知相邻采场和附近井巷作业人员,并加强警戒。  4.上向分层充填采场,必须先施工充填井及其联络道,然后施工底部结构及拉底巷道,以便

6、尽快形成良好的通风条件。  5.采场凿岩时,炮眼布置要均匀,沿顶板构成拱形。装药要适当,以控制矿石块度。  6.采场放矿要设格筛,防止人员坠落和堵塞。  7.每分层回采后要及时充填,确保充填质量。最后一分层要采取措施,严密接顶。  8.禁止人员在充填井下方停留和通行;充填时,各工序间应有通讯联系。  9.下向胶结充填的采场,两帮底角的矿石要清理干净。  10.干式充填,每个作业点均应有良好的通风、除尘措施,并加强个体防护。  (四)分段采矿法的安全规定  1.除回采、运输、充填和通风用的巷道外,禁止在采场顶柱内开掘其他巷道。  

7、2.上下中段的矿房和矿柱,其规格应相同,上下要对应。  (五)壁式崩落采矿法的安全规定  1.悬顶、控顶、放顶距离和放顶的安全措施,必须在设计中作出规定。  2.放顶前要进行全面检查,以确保出口畅通,照明良好和设备安全。  3.放顶时,禁止人员在放顶区附近的巷道中停留。  4.在密集支柱中,每隔3~5m要有一个宽度不小于0.8m的安全出口。密集支柱受压过大时,必须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5.放顶若未达到预期效果,必须作出周密设计,方可进行二次放顶。  6.多层矿体分层回采时,必须待上层顶板岩石崩落并稳定后,才准回采下部矿层。  7

8、.相邻两个中段同时回采时,上中段回采工作面应比下中段工作面超前一个工作面斜长的距离,且不得小于20m。  8.撤柱后不能自行冒落的顶板,应在密集支柱外0.5m处,向放顶区重新凿岩爆破,强制崩落。  9.机械撤柱及人工撤柱,应自下而上、由远而近进行。矿体倾角小于1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