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其它小税种及征管法新规定 最新税收法律制度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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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章 其它小税种及征管法新规定 字体:大中小打印:省纸版>>清晰版>>自定义>>  行距:单倍1.2单倍1.5倍1.7倍2倍 字体:大中小 隐藏:答疑编号手写板   本章主要介绍一些最新税法规定变化较小的税种以及征管法的新规定。主要涉及到关税、契税、印花税和税收征管管理办法。  由于这些税种或者征管法比较简单,此章不再介绍主要内容,主要介绍一些新的变化内容。第一节 关税的最新政策  关税最近一些政策主要是关税税率的调整,在此仅介绍实务中常用的政策,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根据税委会[2009]6号文,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关税的通知,部分关税政策调整如下:  自2009年7月1日起,对部

2、分产品的出口关税(包括暂定关税和特别关税)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部分产品的出口暂定关税,主要包括小麦、大米、大豆及其制粉,硫酸,钢丝等,共计31项产品。  二、取消部分化肥及化肥原料的特别出口关税,主要包括黄磷、磷矿石、合成氨、磷酸、氯化铵、重过磷酸钙、二元复合肥等,共计27项产品。同时,对黄磷继续征收20%的出口关税,对其他磷、磷矿石继续征收10%-35%的出口暂定关税,对合成氨、磷酸、氯化铵、重过磷酸钙、二元复合肥等化肥产品(包括工业用化肥)统一征收10%的出口暂定关税。  三、调整尿素、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等3项化肥产品征收出口关税的淡、旺季时段,将尿素的淡季

3、出口税率适用时间延长一个月,磷酸一铵、二铵的淡季出口税率适用时间延长一个半月。  四、降低部分产品的出口暂定关税,主要包括微细目滑石粉,中小型型钢,氟化工品,钨、钼、铟等有色金属及其中间品,共计29项产品。第二节 契税的最新政策  契税在最新的政策中,实务中比较实用的是企业重组的契税问题和契税计税依据的问题,因此,这里主要是介绍企业重组的契税内容和有关契税计税依据的一些最新规定。具体政策如下:  企业重组的契税问题  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若干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9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已发布实施,

4、根据各地在政策执行中反映的情况,经商财政部同意,现就若干具体问题明确如下:  一、财税[2008]175号文件第二条中规定的“股权转让”,仅包括股权转让后企业法人存续的情况,不包括企业法人注销的情况。在执行中,应根据工商管理部门对企业进行的登记认定,即企业不需办理变更和新设登记,或仅办理变更登记的,适用该条;企业办理新设登记的,不适用该条,对新设企业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应征收契税。  二、财税[2008]175号文件第二、三、四条中的“企业”,是指公司制企业,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三、财税[2008]175号文件第七条中规定的“行政性调整和划转”,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

5、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资产划转。  四、以出让方式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承受原改制重组企业划拨用地的,不属于财税[2008]175号文件规定的免税范围,对承受方应征收契税。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以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转移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9号)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  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06]41号)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4号)于2008年12月31日执行期满。自2009年1月1日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国税函[2006]844号)相应停止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75号  为了支持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就企业改制重组中涉及的若干契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业公司制改造  非公司制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上述所称整体改建是指不改变原企业的投资主体,并承继原企业

7、权利、义务的行为。  非公司制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部分资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在新设公司中所占股份超过50%的,对新设公司承受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国有控股公司以部分资产投资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控股公司占新公司股份85%以上的,对新公司承受该国有控股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上述所称国有控股公司,是指国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国有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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