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虎华-国家刑事责任的国际法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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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刑事责任的国际法批判王虎华摘要:在国际法上,虽然,国家及其代表国家的个人,在实施了国际犯罪的场合,该国家及其代表国家的个人均可成为国际犯罪的主体,但是,代表国家的个人对其国际犯罪行为直接承担其个人的国际刑事责任,具体表现为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罚金等刑罚处罚;同时,该个人的国际犯罪行为还可以归过于国家,而被视为是国家的行为,使国家承担国家责任,具体表现为限制主权、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和道歉等责任形式。简言之,国家只能承担国家责任,而不能承担国际刑事责任,只有个人才能承担国际刑事责任。主张国家可以承担国际刑事责任的观点,总是将

2、国际刑事责任混同于国家责任,将国际刑事责任的刑罚方法混同于国家责任的承担形式。国际法确立了个人承担国际刑事责任的原则,并已经为国际立法和国际法审判实践所证实。关键词:国际刑事责任;国家责任;国际犯罪;刑罚;个人承担中图分类号:DF9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2226(2002)04200772010作者简介:王虎华,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系副教授(上海200062)一、国家刑事责任的理论渊源及其评价关于国家刑事责任的理论可以追溯到《奥本海国际法》和巴西奥尼的《国际刑法国际刑法典草案》。这是西方学者主张国家刑事责任的代表作。(

3、一)劳特派特的国家刑事责任理论①英国国际法学家劳特派特修订的《奥本海国际法》,主张国家能够承担国际刑事责任。国家的责任是不限于恢复原状或惩罚性的损害赔偿的。如果国家及其代表国家作行为的人作收稿日期:2002201220①劳特派特(H.Lauterpacht,1897—1960),出生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奥地利占领的波兰领土,在维也纳接受大学教育,从事国际法研究。1923年移居英国,继续研究国际法。1937年,任剑桥大学惠威尔国际法讲座教授。晚年曾担任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和国际法院法官。修订《奥本海国际法》第8版,1955年出版。

4、·77·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2002年第4期了违法国际法的行为,而这种行为由于其严重性、残忍性及其对人类生命的蔑视而被列入文明国家的法律公认的犯罪行为一类,国家以及代表国家作行为的人就担负刑事责任。例如,如果一国政府命令将居住于其领土内的外国人全部杀尽,这个国家以及负责命令和执行这种暴行的个人所担负的责任,就将是刑事性质的责任。该学说还认为,对于违反战争法的行为负责的个人所犯的战争罪应受惩罚的规则,已经普遍地被承认为国际法的一部分,而这就是承认国家刑事责任的另一个例子。因为,战争罪犯的犯罪行为通常并不是为了实现私人的利益和欲望,

5、而是代表国家并作为国家机关而作的①。根据劳特派特的理论,国家以及代表国家实施国际犯罪的个人都是国际犯罪的主体,并能够承担国际刑事责任。然而,这一理论试图阐述的国家刑事责任,实际上仍然还是一般的国际责任,即国家责任。因为:其一“,恢复原状或惩罚性的损害赔偿”,并不是国际刑事责任的表现形式,而是国家责任的承担方式。国际刑事责任的形式应当表现为刑罚处罚。当然,劳特派特不可能完整地阐述国家责任及其形式,因为,早在1979年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拟定《关于国家责任的条款草案》之前,他所修订的《奥本海国际法》已经出版。其二,劳特派特在阐述中,虽然

6、认为国家的责任是“不限于”恢复原状或惩罚性的损害赔偿的,并设定了两种特定的国家承担国际刑事责任的情况:一是国家以及代表国家实施国际犯罪的个人实施了被列入文明国家的法律公认的犯罪行为;二是实施了违反战争法的行为。但是,他并没有接着阐明国家承担国际刑事责任的制裁方式。既然是“不限于”,那么“,超出”国家责任形式的国际刑事责任形式又是什么呢?劳特派特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因此,其所谓国家刑事责任的理论并没有突破一般国际责任的范围。(二)巴西奥尼的国家刑事责任理论美国国际刑法学家巴西奥尼在其出版的《国际刑法·国际刑法典草案》②一书中,比较详

7、细地阐述了国家的刑事责任。他在其自己拟定的《国际刑法典草案》中论述了国家的犯罪行为及其国家的刑事责任。其一,国家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表现为:(1)代表、支持或以国家名义的权威人士实施任何犯罪,不管这类行为按其国内法是否合法,国家应为此负刑事责任;(2)由个人或团体以官方资格所实施的行为应归咎于国家。其二,不作为的国家责任。表现为:(1)国家不履行国际刑法规定的责任的行为应构成国际犯罪;(2)当新国家、新政府负有责任,起诉或引渡违反国际刑法的团体中的个人或已被团体开除的犯罪个人时,国家的不作为则构成国家刑事责任的根据③。事实上,巴西

8、奥尼在其《国际刑法典草案》中所主张的国家的犯罪行为及其国家的刑事责任,并没有被国际法实践所证实,也没有为国际立法所采纳。首先,直至今日,国际社会从未有过国家承担国际刑事责任的国际法实践;其次,1998年7月17日,罗马外交大会通过的现已生效的《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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