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7921792
大小:266.41 KB
页数:37页
时间:2019-06-02
《职业卫生标准与职业卫生监督》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职业卫生标准与职业卫生监督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何顺升一、我省职业病防治基本情况二、《职业病防治法》简介三、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四、职业病目录五、职业卫生标准一、我省职业病防治基本情况我省总面积15.67万平方公里,辖17个市,140个县(市、区),共有人口9123万。2004年统计,我省共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企业32267个,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1678148人,其中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乡镇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15134家,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404022人。我省职业病防治基本情况2004年底,我省
2、尘肺累计病例23071例,现存活19365例,2004年全省报告新发职业病1022例,其中尘肺病635例、职业中毒264例、其他职业病123例,较2003年增加了近20%。目前全省共批准各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30家,批准开展的技术服务项目近300项。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用人单位法制观念淡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义务;二是个别地区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三是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四是部分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不到位;五是
3、职业卫生监督和技术服务力量相对薄弱,与所承担的防治任务不相适应。二、《职业病防治法》简介1、《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背景1)职业病发病形势严峻2)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问题突出3)人口老龄化与劳动力可持续发展4)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5)多种所有制与发展市场经济6)国企改革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7)用工制度改革与流动劳动者的形成8)加入WTO带来的挑战2、《职业病防治法》立法目的1)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2)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3)促进经济发展3、《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指导思想1)明确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权利
4、义务关系2)转变政府职能3)处理好三类法律关系,政事分开、政企分开4)发挥全社会的作用4、职业病防治原理1)一级预防:病因预防(群体)–预防、消除危害源头2)二级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控制(群体)–工作场所定期职业危害评价–健康监护制度3)三级预防:控制疾病恶化,挽救残存功能(个体)–职业病人的治疗与康复–保障职业病人的权益5、职业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1)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职业病防治活动2)控制最主要、危害最严重的职业病–接触粉尘、放射性、有毒有害作业–按照职业病名单实施管理3)适用于产生职业危害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
5、经济组织(用人单位)4)参照执行:其他单位5)中国人民解放军参照本法制定办法6、前期预防立法意图:控制危害产生源头1)工作场所的基本卫生要求2)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的危害控制3)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竣工验收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5)普通职业危害与特殊职业危害7、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1)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责任制2)职业危害登记申报制度3)工作场所危害控制制4)劳动者健康监护5)作业管理制度6)控制职业危害转移的规定8、用人单位的义务配备防护设施、治理职业危害;作业场
6、所危害评价与管理;劳动者健康监护(上岗前、在岗中、离岗时);危害告知(合同、作业场所、培训教育);建立危害监测和劳动者健康档案;职业病报告义务;对患职业病者的救治、安置;依法参加工伤劳动保护;落实职业危害治理和职业病防治经费;未成年工、女工保护。9、劳动者的权利获得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获得职业卫生防护;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服务;知情权:危害、危害后果、防护条件;要求改善工作条件;拒绝强令违章操作、冒险作业;批评、检举、控告;参与民主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要求并获得健康损害赔偿。10、职业病诊断1)诊断
7、机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2)诊断人员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3)诊断原则职业史、危害接触史;现场危害调查评价;临床表现、实验室辅助检查;三人以上集体诊断;推定诊断原则。11、职业病诊断争议鉴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立专家库;诊断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受理鉴定申请;鉴定委员会的组成及其专家抽取办法;两级鉴定,省级鉴定终结;回避原则;用人单位举证责任。12、保障方面的规定疑似职业病人获得诊断保障职业病人待遇保障:就医、治疗、康复、工作安排;经济补偿;费用承担责任;用人单位变更时职业病人的安置。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
8、工伤保险义务13、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包括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职权与职责;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的行政控制措施;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自身队伍建设,落实执法责任制。14、法律责任1)针对管理相对人(用人单位、卫生服务机构)行政法律责任:罚种:责令限期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