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权利监督与司法公正——对司法公正与司法监督的一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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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方数据第3卷第3期湖南轻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V01.3No.32001年9月JoumalofHunanLightIndust。y(二0llegesep.2001【文章编号】1009—3702(2001)一03一0044一06论权利监督与司法公正——时司法公正与司法监督的一些思考肖钢(湖南轻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管理工程系,湖南长沙410叫5)【摘要】我国宪法第4l务规定了公民享有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21条规定了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

2、任。据此,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享有控告权和索赔权,实行权利监督。上述根本大法和基本法律的规定,是公民、法人对国家立法、执法和司法实行权利监督的法律依据,因此,实行权利监督的权利是宪法权利。文章针对目前权利监督严重弱化、甚至虚化的事实提出了应当强化和实化权利监督的观点。【关键词】权利监督;权力监督;司法公正;司法监督【中图分类号】D920【文献标识码】A1司法独立并非司法的唯一途径与条件近年来法学界对司法公正是建立真正法治国家的核心、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等观点基本达成共识。但是,在如何实现司法公正的途径方面,多数学者把希望寄托于司法独

3、立,却绝少有人注意到司法监督中的权利监督⋯。司法独立无疑是司法公正的途径与条件之一。然而,司法独立并非防止和根除司法腐败的唯一途径与条件。客观地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司法独立无论是从法律的明文规定还是从现状事实来看,都是从无到有、从差到好的,尽管并非很好,尚待继续完善。所谓完善,包括不得不注意的一个趋势:法院司法独立的状况和要求,已经发展到法院“抗衡”民事经济法律监督的地步旧J。可是,司法腐败的程度,并不因此而遏止。相反,却有蔓延之势”J。1996年“仅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判决、裁定明显不公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过程中,就发现并立案查处审判人员徇私舞弊、贪污受贿、

4、枉法裁判的职务犯罪案件237件,审判人员2“人,这其后隐藏的犯罪黑数更让人触目惊心HJ。”到1998年全国法院自查就发现并纠正错案一万多件¨】。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发现却尚未纠正的又有多少,可见,以为司法独立是防止、根除司法腐败的唯一途径和条件,无异于寄希望于独腿巨人能够奔走。司法公正巨人需要健全的身躯,司法独立加司法监督才是司法公正的基本条件。研究司法监督需要关注权力监督与权利监督。2权力监督并非唯一的司法监督司法公正离不开监督,对此,已经有不少专家、学者提出了各种建议,在党的监督、人大监督、[收稿日期】200L一03—02[作者简介]肖钢(1949一),男,广

5、东普宁人,湖南轻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主要从事法理、经济法、商法的研究和数学工作。万方数据第3卷第3期肖钢论权莉监督与司法公正——对习法公正与司法监督的一些思考·45·舆论监督和法律监督的基础上,还具体到诸如监督宪法实施、建立监察院等设想拍J。但是,这些监督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权力的监督,忽视了权利的监督。权力的监督是从上至下的监督,它的原理是官本位和等级机制,是“官”对“官”的监督。如果遇到“清官”、“好官”,监督的功能才有可能发挥,其作用才可能明显。显然,这样的监督对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的抑制是非常有限的。首先+以遇到“清官”、“好官”为前提就是一道门槛

6、.其机率就是一个限制;其次,事实可以证明(篇幅所限,无法列举),权力的监督往往只注重“大案要案”(似乎并不重视防微杜渐),因此大量非“大案要案”被忽视、搁置;再次,由于前一原因,即使所有的“官”都是“清官”、“好官”,他们能够了解到的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的情况也是极为有限的;并且,由于官本位和等级机制的限制,发现的问题能够得到解决的也是极为有限的。司法监督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法院及法官是否应当对自己的审判行为及其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或者说,法院及法官的审判权是绝对的,还是相对的?对此,存在不同观点。有学者认为:“在法治化社会中,国家的公共权力要受到三种方式的制约:道

7、德制约.一种权力对另一种权力的制约、权利对权力的制约。权利之所以能够构成权力的制约+是因为国家以法律宣告公民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宣告了国家权力的禁区【“。”按照这种观点,法院及法官的审判权作为国家权力的一种,不是绝对的。只要公民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就对国家的权力存在制约。对国家审判权力的制约体现在对审判权的限制和对行使审判权力的法院及法官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之上。这种观点符合我国宪法的规定,显然是正确的。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2l条规

8、定:“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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