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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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在深圳市建设局报建的房屋建筑项目和市政公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建设单位应到市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房屋建筑项目、市政公用项目中包含的配套专业工程不单独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一、申办条件(一)房屋建筑项目1、已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手续;2、项目中包含燃气工程时,已按规定办理燃气专项验收手续;3、已按规定办理消防专项验收手续;4、项目中包含电梯工程时,已按规定办理电梯专项验收手续。(二)市政公用项目1、已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手续;2、已按规定办理规划专项验收手续;3、项目中包含消防工程时,已按规定办理消防专项

2、验收手续;4、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排水等对环境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已按规定办理环保专项验收手续;5、项目中包含燃气工程时,已按规定办理燃气专项验收手续。二、办理程序第一步:建设单位到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下载或到我局业务办理中心领取《深圳市房屋建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或《深圳市市政公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认真填写有关表格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按本服务指南指引的申请资料清单,准备有关资料。第二步:建设单位在我局业务办理中心1-4号或绿色通道窗口递交申请资料,并领取办文结果:A.如备案资料齐全且建设单位在备案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行为,领取竣

3、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B.如备案资料不齐全或建设单位在备案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领取业务办理告知,按要求补充材料或接受行政处罚后,到我局业务办理中心重新申请备案。第三步:对已备案的工程项目,申请单位可在5个工作日后到深圳建设信息网查询备案信息是否公布。三、办理时限法定时限15日,试行即到即办四、办理地点深圳市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深圳市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五、应提交的资料清单(一)房屋建筑项目:1、《深圳市房屋建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所有建设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2、竣工验收报告(2000年7月1日后竣工的项目须提供;原件)或核验证书(2000年7月

4、1日前竣工的项目须提供;核原件、提供复印件);3、燃气、消防、电梯专项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如果申请备案的项目不包含燃气或电梯工程,申请单位须在备案表中注明;核原件、提供复印件);4、项目名称前后不一致的,须有《建筑物命名批复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5、2000年12月以前开工的项目,须提供施工许可证(复印件);6、建设单位发生变更,但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变更登记的,须提供规划国土部门或工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核原件、提供复印件);7、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所有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委托书(原件);(二)市政公用项目:1、《深圳市市政公用项目竣

5、工验收备案表》(所有建设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2、竣工验收报告(2000年7月1日后竣工的项目须提供;原件)或核验证书(2000年7月1日前竣工的项目须提供;核原件、提供复印件);3、规划、消防、环保、燃气专项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如果申请备案的项目不包含消防或燃气工程,申请单位须在备案表中注明;核原件、提供复印件);4、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共同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复印件);5、2000年12月以前开工的项目,须提供施工许可证(复印件);6、建设单位发生变更,但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变更登记的,须提供规划国土部门或工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核原

6、件、提供复印件);7、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所有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委托书(原件)。六、相关表格(一)《深圳市房屋建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二)《深圳市市政公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七、法律依据(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二)《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78号令);(四)《深圳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办法》(深建字[2003]63号)。八、违法后果(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8条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

7、上百分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2、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3、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6条第8款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九、重要提示(一)竣工验收备案应由所有建设单位共同申请,并共同委托专人办理。(二)提交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市城建档案馆的核对专用章或建设单位的公章。(三)竣工验收备案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必须接受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程序完成后,方可申请备

8、案,申请备案时除须提供本指南第三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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