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7820085
大小:43.5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9-05-31
《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成办发〔2013〕63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2月31日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为缓解大气污染,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市辖区内出现
2、或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全市空气质量国控监测子站空气质量指数均值大于200)时的应急处置。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民生为重;强化预警,提前响应;属地为主,协调联动;统一领导,社会参与。 三、监测预警—12—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成办发〔2013〕63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2月31日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为缓解大气污染,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市辖区内出现或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全市空气质量国控监测子站空气质量指数均值大于200)时的应急处置。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民生为重;强化预警,提前响应;属地为主,协调联动;统一领导,社会参与。 三、监测预警—12—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成办发〔2013〕63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成都
4、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2月31日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为缓解大气污染,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市辖区内出现或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全市空气质量国控监测子站空气质量指数均值大于200)时的应急处置。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民生为重;强化预警,
5、提前响应;属地为主,协调联动;统一领导,社会参与。 三、监测预警—12— 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开展空气质量监测、评价,根据地理、气象条件和污染排放分布状况对每日空气质量进行预测。 (一)信息发布。当预测未来一定时间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可能大于200时,按照相关流程,实时编制不同等级的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并通过成都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网站(www.cdemc.org),“成都空气质量”等手机应用软件,“成都发布”、“成都气象”、“成都环保”等政务微博以及电视、广播、报纸、道路交通信息显示屏等平台发布。 (二)预警分级。重污染天气预警由轻到重分为三
6、级预警、二级预警和一级预警3个等级,分别用黄色、橙色和红色予以标示,一级预警(红色)为最高级别。 三级预警(黄色):未来连续72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范围或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和301~500交替出现,发布黄色污染预警信息。 二级预警(橙色):未来连续72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1~500范围,发布橙色污染预警信息。 一级预警(红色):未来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500,发布红色污染预警信息。 四、应急措施—12— 根据空气质量对应的预警级别,分级采取相应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
7、排放,减缓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主要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提醒措施、建议性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三级预警(黄色)应急措施。 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2.建议性措施。 (1)视情况可暂停中小学、幼儿园户外体育课。 (2)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 (3)在家装、汽修、喷涂等过程中减少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污染减排强制措施。 (1)严格落实绕城高速内各类工地、料场、堆场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洒水降尘工作。 (2)早07:
8、00-晚21:00点期间对散装材料、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施绕城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