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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造价员考试参考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通过,1998年3月1日起实施。2、《建筑法》又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3、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2、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3、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
2、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5、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6、《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通过,2000年1月1日起实施。7、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招标投标法》。8、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
3、投标活动,适用本法。9、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钉,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
4、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11、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共、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1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1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年12月29日通过,1998年5月1日起实施。14、《价格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15、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16、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
5、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17、经营者应当努力改进生产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18、经营者应当根据其经营条件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与核定商品和服务的生产经营成本;不得弄虚作假。19、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下列权利:1、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2、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度价格;3、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特定产品除外;4、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20、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循法律、法规,
6、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执法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2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通过,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22、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23、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24、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25、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
7、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26、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2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质。*2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
8、三人利益;3、一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0、《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2006年12月11日通过,2007年3月1日起实施。31、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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