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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31
《元江县非煤矿山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元江县非煤矿山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保证在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后,能够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级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不足3人但影响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县政府成立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安监局、县公安局、
2、县总工会、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供电有限公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组织领导全县应急救援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3、在全县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11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安监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的有
3、关负责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指挥部下设10个工作组 1、警戒保卫组 由县公安局牵头,具体负责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2、医疗救护组 由县卫生局牵头,具体负责组织专家、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现场防疫工作。 3、事故抢险组 由县安监局牵头,具体负责事故现场施救等抢险工作。 4、物资供应组 由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4、 5、技术资料组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具体负责提供有关资源开发和地质方面的基础资料。6、环境保护工作组11由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具体负责监测大气、水资源等环境污染情况、负责协调组织对环境污染的处理、向县政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部提供环境污染及处置情况报告。 7、后勤保障组 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抢险人员的食宿、车辆调度等工作。 8、善后处理组 由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配合,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9、新闻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
5、,负责接待新闻媒体记者和对外发布信息,及时了解并提供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抢险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10、通信保障组:由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及时组织力量抢修事故地区通信设备和线路,保证事故应急通信畅通,必要时可调用其他有关部门的通信系统。 三、危险性评估 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为坍塌、火药、放炮等。 四、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 非煤矿山应急救援以发生事故单位和事故发生地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为主,实行县域互救原则。11 有关乡镇人民政
6、府、街道办事处应根据辖县内非煤矿山的实际,制定训练计划,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五、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一)非煤矿山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储备,以各企业自备为主。 (二)救援物资和设备的调运。根据救援的需要,由应急救援指挥部随时调集全县各矿山企业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 六、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1、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报告县安监局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监局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县人民政府,并按程序上报。 2、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上报县安监局。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
7、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事故发生单位要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警戒保卫和维护治安秩序。11 (三)通讯联络 县政府值班室电话:6515208 县安监局值班室电话: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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