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处分条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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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绍兴文理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处分条例(试行)(绍学院发[2008]134号)第一条为了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绍兴文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考试是指学校组织的考试,以及经省、市教育考试机构批准由学校承办的教育考试。本办法适用于绍兴文理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第三条对于考试违纪的学生视其违纪行为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处分。学生因考试违纪受到处分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且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补考。第

2、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考试工作人员指出仍拒不改正者,且情节严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一)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二)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三)未经许可使用自备草稿纸;(四)自行拆散装订成册的试卷;(五)未经许可互借文具或互问时间;(六)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七)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八)在考场内外喧哗或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九)其他应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的违纪行为。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一)未经允许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

3、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二)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三)偷看、接受他人试题答案,或为他人偷看试卷提供方便,或为他人提供试题答案;(四)他人强拿自己试卷、答案或草稿纸未加拒绝且未及时向考试工作人员报告;(五)违反有关考试规定,将试卷、答卷、草稿纸等考试材料带出考场;(六)其他应给予记过处分的作弊行为。第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一)使用通讯、电子等设备作弊;(二)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三)相互传递、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四)参与有组织作弊;(五)通过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参加考试或获得课程

4、考试成绩;(六)其他应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的违纪行为。第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一)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二)组织作弊;(三)抢夺、窃取、强拿试卷、答案、草稿纸;(四)使用通讯、电子等设备作弊,情节严重;(五)严重扰乱考场秩序,致使考试无法正常进行;(六)其他应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违纪行为。第八条对如实陈述自己的违纪行为者,视其违纪情节和认识态度,可从轻或减轻处分。第九条累计两次考试违纪,其第二次违纪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累计三次考试违纪,其第三次违纪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第十条留校察看处分一般以一年为期。留校察看期满,学生可提出终止

5、留校察看申请,由学生所在学院对其表现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批。第十一条学生在毕业当学期发生违纪行为,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取消其毕业资格,作结业处理。察看期满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显著进步的,由用人单位等作出鉴定,经学校同意终止察看期,可以换发毕业证书。第十二条处理程序:(一)考试工作人员发现学生有违纪行为,应及时制止,终止其考试,并将情况记录在《试场情况记载表》中;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应予扣留。《试场情况记载表》中的违纪记录是认定考生违纪事实的依据,违纪记录必须客观、详细,并由两名及以上考试工作人员或者考场巡视员签字确认,考试结束时,由考试工作人员或巡视人员将

6、有关材料报送学生所属学院。(二)学院应派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进行事实调查,收集、保存相应的证据材料,并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在此基础上,对学生违纪行为进行初步认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处理表》,于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三)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由所在学院提出处理意见,报教务处审批;记过及留校察看处分,由所在学院提出处理意见,经教务处审议后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开除学籍处分,由所在学院提出处理意见,经教务处审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四)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并认真作好询问笔录,结束时,该学生应在笔录上

7、签字。第十三条处分决定书由学校统一编号、发文,向全校公布。处分决定书的内容包括处分和处分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申诉的权利,以及申诉的期限和受理的部门。第十四条处分决定书应由学生所在学院及时送交受处分学生本人,并要求其在文件送交通知书上签字。受处分学生拒绝签收的,学生所在学院应在文件送交通知书上注明告知受处分学生的时间、地点和拒收事由,并由两名在场的工作人员签名。处分决定书无法直接送交的应在校内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天视同送交。第十五条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应在接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学生申诉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向学校学

8、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学生在申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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