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学生留学交流经费资助管理办法

江苏大学学生留学交流经费资助管理办法

ID:37780213

大小:39.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5-31

江苏大学学生留学交流经费资助管理办法_第1页
江苏大学学生留学交流经费资助管理办法_第2页
江苏大学学生留学交流经费资助管理办法_第3页
江苏大学学生留学交流经费资助管理办法_第4页
江苏大学学生留学交流经费资助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江苏大学学生留学交流经费资助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江苏大学学生留学交流经费资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和实施高等教育国际化战略,进一步推动和鼓励我校学生赴海外学习,根据《江苏大学关于推进国际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江大校〔2010〕359号)规定,学校特设立学生留学交流经费。为了做好经费的规范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专项经费首次投入500万元,用于资助我校学生赴海外留学交流或参加出国类外语考试。以后每年视实际情况追加投入。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赴海外学习包括赴海外公费或自费留学、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到境外学校(或经过学校认证的教育机构)进行交流学习、实习、实践(含专业实习、社会调研、文化交流、课程学习、假

2、期带薪实习等)。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出国类外语考试包括雅思、托福、GRE、GMAT、德福/DSH、法语TEF/TCF、日语等级考试、韩国语能力考试等。第二章申请条件第五条取得我校学籍的中国籍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第六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组织观念强。第七条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第八条积极参加海外学习或出国类外语考试,获得学校资助后乐于为学校开展海外学习和出国类考试项目服务。第九条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江苏省优秀学生干部、江苏省三好学生、校长奖学

3、金、校三好标兵、江苏大学十佳青年学生、江苏大学励志之星等奖项、荣誉者,优先获得资助。第三章赴海外学习资助标准第十条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当年赴海外留学,资助标准如下:(一)赴全球排名300名以内的学校,或ESI国际学科排名全球前1%的学科,或QSWorldUniversityRankingsbySubject的SocialSciences类别排名前200名的学科,攻读上一级学位的,学校资助每人30000元;攻读同一级学位的,学校资助每人10000元。(二)赴全球排名300名以外的学校,或ESI国际学科排名全球前1%以外的学科,或QSWorldUniversityRan

4、kingsbySubject的SocialSciences类别排名前200名以外的学科,攻读上一级学位的,学校资助每人6000元;攻读同一级学位的,学校资助每人2000元。(三)学生赴日本留学,如能获得大学OFFER并入学,资助同本条(一)或(二);如果仅赴日本就读语言学校,资助同本《办法》第十四条;如获得就读语言学校资助后,当年获得大学OFFER并入学,学校就差额部分另行资助。(四)以学生申请资助时最新的《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作为留学学校全球排名标准;以学生申请资助时最新一期的ESI国际学科排名作为学科排名标准;以学生申请资助时最新的QSWorldUn

5、iversityRankingsbySubject的SocialSciences类别排名作为文科类学科排名标准。第十一条学生应邀参加在海外举行的国际学术会议并做学术报告的,符合第九条条件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资助会议费及国际旅费(以15000元为上限),其他学生学校资助10000元。第十二条学生参加在海外举行的“三国三校”国际学术研讨会,资助标准如下:(一)经选拔的参会学生的国际旅费等相关费用全部由学校承担。(二)自费参加的学生资助同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三条学生到中国教育部认可的境外学校(或经过学校认证的教育机构)进行学年(学期)交流学习以及参加江苏高校学生境

6、外学习政府奖学金项目,符合第九条条件者,学校资助每人10000元,获得校、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校资助每人5000元,其他学生学校资助每人3000元。第十四条学生参加学校推荐的境外实习、实践项目(含专业实习、社会调研、文化交流、课程学习等),符合第九条条件者,学校资助每人5000元,获得校、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校资助每人3000元,其他学生学校资助每人2000元。第十五条学生到境外参加学校推荐的假期带薪实习,符合第九条条件者,学校资助每人3000元,获得校、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校资助每人2000元,其他学生学校资助每人1000元。第十六条一年

7、级学生(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赴海外学习,以选拔时间的当学年获得的奖项、荣誉作为资助标准。其他学生以选拔时间的上学年获得的奖项、荣誉作为资助标准。第十七条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获得一次资助,毕业当年赴海外留学者可增加1次资助。第四章参加出国类外语考试资助标准第十八条在校期间获得相应的出国外语类考试成绩,报销标准如下:(一)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托福成绩85分及以上、新GRE319分及以上、GMAT600分及以上、德福4级或DSH二级及以上、法语TEF699分及以上、TCF380分及以上、日语等级考试2级及以上、韩国语能力考试9级及以上的学生,报销全部考试报名费用。(二

8、)雅思6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