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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2012年铜陵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铜陵市教育局文件铜教体〔2012〕2号关于印发《2012年铜陵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教育主管部门,市直、民办学校、三二一学校:现将《2012年铜陵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执行体育中考工作各项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顺利完成。附件:2012年铜陵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二○一二年二月六日附件:2012年铜陵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党
2、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皖发〔2008〕1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2〕29号)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1、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2、实施
3、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是落实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深入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推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和进一步规范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手段。3、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对于体育课教学质量的提高、校园一小时体育活动和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对青少年学生“终身体育”理念的培养都具有重要意义。二、考试范围和对象凡报考我省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升学体育考试。三、考试内容和项目1、初中升学体育考试以《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运动技能领域(水平四)规定的相关内容和
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测试内容为基本内容。2、男、女生各进行3个项目的考试,设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选考项目分为两组,考生在每组中选择一个项目。(1)必考项目: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2)选考项目:第一组:掷实心球和篮球运球;第二组:立定跳远和跳绳;四、考试成绩的分值与运用1、体育考试成绩是初中毕业升学的依据。体育考试成绩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并计入升学录取总分。2、体育考试总分值为60分。各单项成绩满分均为20分。各单项成绩以0分为起点,不设最低分。3、体育考
5、试测试项目的评分标准,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中初三年级的评分标准执行(对分数区间进行细化)。五、免考与缓考1、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办理免考。申请程序是: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2012年铜陵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并详细注明原因,出示残疾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经家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和学校审核、公示后,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再会同由市卫生、残联组成的体育考试免考认定专家组对申请免试的学生进行鉴定,鉴定通过并经市教育局体育考试领导小组
6、审批后执行免考。免考的学生,按满分(60分)计入中考总分。2、因伤、病和其他类型残疾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学生,按免考程序申报。申请时应提供就医的各类相关病历资料和我市体育中考定点医院出具的加盖“医疗专用章”的证明(定点医院为:市人民医院、市有色职工总医院、县人民医院),或出示残疾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经免考认定专家组鉴定,鉴定通过并经市教育局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免考。免考的学生,按体育总分的70%(即42分)计入中考总分。3、学校应将校级审核后的免考考生名单在学校公示3天
7、,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将《2012年铜陵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残疾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医院证明等相关材料,报市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凡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体育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同时启动对学校审查失误的责任追究。4、所有经过市教育局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批的免考考生名单和审批结果在考试前通过市教育局城域网公布。5、因伤、病、生理原因或意外事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即考前由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2012年铜陵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缓考申请
8、表》,学校汇总后在考试前两天报市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参加缓考的学生,考试时间由市教育局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规定(原则上安排在考试后的第二周)。6、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伤、病等原因终止考试的,已考过的项目成绩有效,未完成的项目按零分计算。7、申请缓考的考生在缓考期间仍未痊愈,可在集中补考前按免考程序提出免考申请,由市教育局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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