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7760942
大小:53.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9-05-30
《巢湖学院本科生学年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巢湖学院本科生学年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讨论稿)为适应学年学分制改革要求,切实加强学生学籍管理,促进教学管理,维护教学秩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一章学制 第一条本科学制为四年。在校修业年限实行弹性制,允许学生按有关规定提前毕业,也可延长修业年限。申请提前毕业者,在校修业年限不得少于三年。延长修业年限者,其总修业年限自入学时起连续
2、计算不得超过六年,并应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另行交纳延长年限的有关费用。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二条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经我院正式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我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入学者,应书面向所属系办公室请假并附原单位和所在街道、乡镇等相关证明(病假须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以缺席教育教学活动论处;超过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三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取得学籍;
3、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学院将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情节恶劣者,提请有关部门查究。第四条新生在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者,经校医院诊断,认为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由本人申请,所在系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批准,可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应在一周内办理离校手续。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自通知之日起,一周内离校回家或回原单位医治,医疗费用等均由学生自理,不享受本校在籍学生的一切待遇。9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必须在下一学年开学前一周内,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康复证明向学院提出入
4、学申请,经校医院复查合格报学院批准后,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并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确认者,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五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持交费收据按时(自开学之日起两周内)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病假须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否则以缺席教育教学活动论处。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且无正当理由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期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者,须提供有关证明,由所在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保留学籍,办理暂缓注册手续。在规定期限内交
5、清相关费用后,准予注册。第三章专业培养计划及选课第六条培养计划按专业制定。培养计划中应规定各门课程和各个教学环节的学分数。四年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应修完规定的课程,并获得规定的学分。学生入学后,各系应按专业向学生公布培养计划,并指导学生根据本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按学期进行选课。选课具体办法按《巢湖学院本科学生选课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第七条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及学习能力自主决定选修学分,有先行后续关系的课程,必须先修先行课程。未取得先行课程学分,一般不得修读后续课程。第八条学生应当参加按照培养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
6、一切活动,学生上课、实习、劳动、军训等都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当请假。凡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者,一律以旷课论处。第四章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第九条严格考试管理工作。所有教学环节均进行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方式可根据专业及课程特点灵活决定9,可分为闭卷、开卷、论文、操作性考试、设计性考试、调查报告等多种形式。每学期期末集中考试课程门数一般不超过4门,考试门数的计算不包括学生增选的其他年级、专业的课程。非集中考试的课程考核可在课程结束后分散进行。第十条各系(部)要严格学生考试资格审查制度,凡平时缺课、缺交作业、缺做
7、实验达到或超过十分之一或实验不及格的学生,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第十一条课程成绩考核采用百分制或优秀、良好、等中、及格、不及格五等级分制进行,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该课程学分,同时用绩点和平均学分绩点来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习质量。考核成绩与绩点的关系为:百分制成绩五等级制成绩绩点90-100优秀3.1-4.080-89良好2.1-3.070-79中等1.1-2.060-69及格0.1-1.0<60不及格0平均学分绩点的具体计算方法为:(1)一门课程的学分绩=绩点×学分数(2)一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所修课程的学分绩之和÷所修课程的
8、学分数之和例:某学生选修5门课程,其成绩点和学分如下:课程学分为4、4、4、4、4,其成绩点分别为4、3、2、1、0,则其学分绩分别为16、12、8、4、0,那么该生一学期的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之所修课程的学分绩之和/所修课程的学分数之和即为(16+12+8+4+0)÷(4+4+4+4+4)=2.0。平均学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