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兰村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2013年6月26日修订)

太原市兰村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2013年6月26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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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太原市兰村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1995年4月28日太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通过 1995年7月20日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批准 2003年10月30日太原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修订 2004年1月10日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批准 2013年6月26日太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修订 2013年8月1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加强兰村泉域水资源的保护与管理,保障水源地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兰村泉域水资源保护区范围:  东边界:太原市与阳泉市、晋中市行政区划边界。  南边界:从王封村起向东经三给村、杨家峪村、孟家井村至张家河村。  西边界:沿柳林河与狮子河分水岭向南至王封村。  北边界:太原市与忻州市行政区划边界。  第三条凡在兰村泉域水资源保护区范围内从事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泉域水资源的活动,均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市、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兰村泉域水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将泉域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现泉域水资源

3、的可持续利用。  第五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兰村泉域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兰村泉域水资源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迎泽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尖草坪区、古交市、阳曲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兰村泉域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市、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管理、国土资源、林业、环境保护、煤炭工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兰村泉域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5—市、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的宣传,对在兰村泉域水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4、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七条兰村泉域水资源保护区按照水文地质特征和水资源保护的要求,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实行分级保护与管理。  在兰村泉域水资源保护区范围内,应当搞好水土保持、植树造林、涵养水源工作。   在兰村泉域水资源保护区内,省人民政府划定的兰村、枣沟、三给地垒和西张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按照国家、省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有关规定实施保护。  第八条一级保护区为重点保护区,其范围:  汾河渗漏段:由泉域西边界汾河扫石—上兰村的峡谷河段及其两侧各一公里范围内;  兰村—西张水源区:主要为兰村及西张水源地分布区,其边界北东

5、部由五梯-西村-南翟村-西留-赵道峪-新店-中涧河;南部三给地垒以北,由三给-古城-中涧河;西部边山断裂带由五梯-上兰村-大留-西张-岗城-小石河;  北山、东山山前断裂带:包括枣沟水源地,其范围为沿断裂带两侧各一公里。北山断裂带由五梯-杨家井-西高庄-南塔地;东山断裂带由南塔地-峰西-中涧河。  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挖泉、截流、引水;  (二)将已污染与未污染含水层的地下水混合开采;  (三)新开凿水井(农村生活饮用水井除外);  (四)倾倒、排放工业废渣和城市生活垃圾、污水及其他废弃物;  (五)新建、改建、扩建

6、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在一级保护区内,属于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因地形原因无法避让,不会对泉域水资源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充分论证,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九条—5—二级保护区为灰岩裸露区,其范围:棋子山地区;三给村-上兰村-石岭关村以西,石岭关村-东黄水村-中涧河村以东地区。  在二级保护区内,严格控制倾倒、排放工业废渣和城市生活垃圾、污水及其他废弃物;严格控制岩溶地下水开采;禁止擅自挖泉、截流、引水;禁止将已污染与未污染含水层的地下水混合开采。  开山采石应当报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批准,并向所

7、在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开山采石后,应当在规定的限期内恢复植被,防治水土流失。  第十条三级保护区为黄土丘陵区,其范围: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外的地区。    在三级保护区内,控制倾倒、排放工业废渣和城市生活垃圾、污水及其他废弃物;控制开采深层岩溶地下水,合理开采孔隙、裂隙地下水;严格控制新建耗水量大的建设项目;禁止擅自挖泉、截流、引水;禁止将已污染与未污染含水层的地下水混合开采。  第十一条兰村泉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规划,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在兰村泉域水资源保护区内,开采地下水实行总量控

8、制。  有关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年度取水计划,由兰村泉域水资源管理机构确定;开采量报送兰村泉域水资源管理机构备案。  取用水单位应当向水资源费征收部门报送年度取水量和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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