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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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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商标淡化作者:ls1403lch 【摘要】: 本文首先分析了驰名商标反淡化理论的概念及其起源以及驰名商标淡化的性质,其次分析了驰名商标的构成要件和法律认定标准进行分析,再次对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阐释了驰名商标反淡化制度域外经验以及借鉴的意义,最后阐明了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的立法现状提出了我国商标反淡化保护体系的构建。 【关键词】:商标、淡化理论、反淡化保护 【正文】: 一、驰名商标淡化概述 (一)商标淡化的概念与性质 1.商标淡化
2、的概念 商标淡化问题的出现与驰名商标(well—knownmark)有着密切联系,发达国家对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水平较高,相关的立法保护也较为先进,反观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商标淡化的理论研究才刚刚起步。淡化(dilution)的意思就是稀释、减弱强度。在美国的联邦商标反淡化法中定义商标淡化的理解为:无论驰名商标的所有人是否与其商标挪用者存在着竞争关系,只要驰名商标被他人挪用,以致混淆或降低了驰名商标的识别力,即定性为商标淡化。(注1)国内一些学者认为:“商标淡化就是指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
3、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进而削弱驰名商标标识性,并降低驰名商标内在价值的一种行为。”(注2)还有些学者坚持:“商标淡化指的是行为人为了获取较高的经济价值,通过利用他人的驰名商标推销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进而将与他人商标类似的标志用于自己的产品或服务上,混淆消费者的选择。(注3) 2.商标淡化的性质 商标淡化行为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很多情况下,在市场上行为人与受淡化侵害的商标权人本身并不构成威胁,也没有实际的竞争,只是在无偿利用知名商标所凝聚的巨大商誉来吸引公众购买,
4、目的是推销自己并不为消费者所知悉的产品和服务,以求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获得生存和发展,占据一席之地。竞争是市场的常态,但行为人的这种行为显然是搭了知名商标在公众中知名的便车,与原本和他站在同一起跑线的其他经营者相比具有更明显的竞争优势,最终导致了竞争的不公平。商标淡化行为是破坏市场正常秩序的行为。市场经济要求所有市场主体在经营活动中一定要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合法经营以保证正常的市场秩序得以维持。 (二)淡化的类型 驰名商标淡化行为可谓种类繁多,一般来说,主要包括弱化、丑化和退化。
5、 1.弱化 弱化是驰名商标淡化最普遍的方式,它是指侵权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同意,将驰名商标使用在不相同或不相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以致削弱了商标与标识产品之间的关联性,毁坏驰名商标的商业信誉,进而导致商标权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一般说来,在认定是否存在商标弱化行为时,主要参考如下因素:两个商标之间的相似程度,商标不需要完全一致,但两者之间的近似度要高;被淡化商标在市场上影响力、销售力以及知名度等;实施侵权行为人的掠夺性企图等。例如,荷兰著名仓储式超市MAKRO,在21世纪初进军中国市场
6、时,取名为万客隆,这一平价销售模式立刻在中国引起巨大反响。大量的仿冒超市也逐渐出现,“客隆”也成为许多大型商场或超市名称的首选。短短几年的时间,“万客隆”也日渐普遍,“客隆”也成了超市名称中不可缺少的词语,其个性化的标识作用也不复存在。 2.丑化 丑化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同意,在对驰名商标的商誉产生玷污、丑化、负面效应的不相同或不相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从而损害商品和其商标的优良声誉或积极形象的行为。这种行为从一开始就是抱着丑化和玷污的企图,降低消费者对驰名商标所
7、代表的商品或服务的满意感,从而使消费者在心中对驰名商标的形象有了抵触情绪,这种旨在毁坏驰名商标内在价值的侵权行为,因而是比弱化更加严,对驰名商标的损害也更严重的一种行为。(注4) 具体说来,丑化形式包括如下方式:一种是在消极不雅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驰名商标,导致消费者对驰名商标的印象极差。如“百事可乐”是闻名世界的饮料品牌,如果有人将与“百事可乐”相同或者相类似的商标使用在农药、厕所清洁剂等产品上时,当人们再次看到“百事可乐”这一商标时,头脑中联想到的不仅仅是可乐这一商品,还会想到农药、厕所清洁
8、剂等商品。如此一来,人们不仅不会想到可乐的甘甜爽口,反而将可乐与农药、厕所清洁剂联系起来产生反感厌恶的感觉。这无疑会降低“百事可乐”在人们脑海中的深刻印象,毁坏其优良信誉,最终导致其对消费者的吸引力日渐降低。(注5) 3.退化 退化是对商标利益危害最大得侵权行为,指的是因为无权使用人的因对商标的不合理使用,致使驰名商标的识别性消失殆尽,无法发挥商标区分应有的区分作用的行为。商标一旦遭遇退化,商标权人就将永久失去自己辛苦经营的商标。 如“U盘”案也是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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