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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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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62页庄河市食品检验监测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H-2015-134)采购人:庄河市食品检验监测中心集中采购机构: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62页目录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四章评标方法附件:1.投标人须知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3.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4.中小企业声明函5.预付款银行保函6.政府采购合同格式7.政府采购合同条款说明: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投标人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本招
2、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正文和附件如有不一致的地方,须以正文为准。第62页政府采购公告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庄河市食品检验监测中心的委托,对庄河市食品检验监测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2015-13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采购内容实验室仪器设备4台(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备注:本次招标货物荧光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质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OES投标人须提供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
3、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22.5万元。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的货物和服务,营业执照上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供应商;(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仪器设备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的有效经销授权书。注:投标人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
4、--15:0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将下列资质证件扫描件发送至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邮箱(cg89817722@163.com),并标明联系方式。(因投标人报名资料中无联系方式而导致无法正常参加项目投标的,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一原件;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签字);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仪器设备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的有效经销授权书原件。第
5、62页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投标人进行报名登记(仅限于发放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报名登记后,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发放给投标人。★备注:投标人前来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上述资质证件原件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6、六、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庄河市食品检验监测中心联系人:李莉联系电话:13998696583集中采购机构: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项目联系人:孙丽芬联系电话:0411-89867668传真:0411-89867668电子邮箱:cg89817722@163.com七、监督电话:0411-89873117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第62页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庄河市食品检验监测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
7、金。2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详见政府采购公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详见政府采购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详见政府采购公告3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4样品要求本次招标货物不须提供样品5供货要求1.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2.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成地点:庄河市食品检验监测中心指定地点;3.质量保证期:至少一年(自货物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付款方式货物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九十五,其余款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作为
8、质量保证金,设备正常使用一十二个月后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注:采购人在与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可约定在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提交预付款保函基础上,按一定比例向中小企业预付货款,其中: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按不高于20%的比例支付;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按不高于30%的比例支付。(预付款保函是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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