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7673984
大小:552.53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5-28
《论外贸法对劳工就业权的保护_以美国外贸法为鉴》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论外贸法对劳工就业权的保护——以美国外贸法为鉴陈业宏黄媛媛(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9;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法学系湖北武汉430065)内容摘要:从事前预防和事后救济两个方面,美国外贸法给予了劳工就业权强有力的保护。相比,我国外贸法对劳工就业权的保护基本空白。我国应在外贸法中加强预防理念,积极采取就业补助、就业培训、失业保险等措施,完善与当事人、政府有关的程序法,建立欺诈和多付利益的追回制度、职权滥用行为的追究机制,充分利用WTO法、国际劳工公约、双边和区域贸易协定多方位保护就业权。关键词:对外贸易;外贸法;劳工;就业权一、外贸法保护劳工就业权的法律意
2、义(一)外贸法保护劳工就业权的一般法律意义在外贸法与就业权的关系问题上,很多人会认为两者毫不相关,就业权仅仅依靠劳动法规就足以得到保障。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思维,提倡并完善外贸法对劳工就业权的保护是非常必要的,其保护的内容由外贸与劳工的关系来决定。对外贸易,可以简单理解为进出口贸易。贸易并非天生就是自由的,尤其是跨国贸易,贸易过程中存在很多市场或人为的壁垒,导致失业或直接影响充分就业。一般来说,这种壁垒效应可以分为四种情形:一是市场作用下,进口贸易竞争影响就业。进口产品(包括服务)大量进入一国市场,其技术优势或价格优势必然会增加国内同类行业的竞争压力。一旦竞争失败,国
3、内产品卖不出去,厂商面临减产,工人会失业;即使厂商没有倒闭,其工人的工资、工作时间以及就业人数都会受到影响,就业权得不到充分保障。二是非市场作用下,进口贸易竞争影响就业。进口产品因其得到东道国的扶持或优惠待遇,使国内产品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国内就业权同样受到威胁。三是市场作用下,出口贸易竞争影响就业。供销合同签订并不能防范“情势变更”,一旦买方购买能力不足或整个市场行情有变,如经济危机,出口产品就会积压、滞销。就业权受损情形同样上演。四是非市场作用下,出口贸易竞争影响就业。进口国国为了保护国内产业常常会对出口国产品的进入进行限制,常常实施关税措施和非关税措施,甚至不惜滥
4、用“两反一保”措施,筑“绿色壁垒”、“蓝色壁垒”。大量产品无法出口或被惩罚性出口,都只会让工人的就业利益受损。鉴于这些情形,不少国家除了在劳动法中对就业权给予一般保护外,还通过外贸法力图调整外贸领域的特殊关系,保护劳工就业权。其中,保护力度最强的当属美国。美国除了完备的劳动法制,在《1930年关税法》、《1974年贸易法》、《反倾销条例》等贸易法中都对就业权进行保护,不仅将“对工人的调整”放在救济的首位,还在“对厂商的调整”、“对社区的调整”中间接保护就业利益。有必要将美国外贸法对就业权的保护作专题研究,为我国立法完善提供经验和启发。(二)我国外贸法保护劳工就业权的特
5、殊法律意义我国外贸法一直不重视劳工就业权的保护,保护措施上基本空白,法律保护意识非常薄弱。但中国作为世界贸易大国,上述壁垒效应的四种情形都存在,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危机背景下,各国贸易力量萎缩,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出口贸易影响就业的两大情形在我国最为突出,就业危机巨大,经济冲击中已暴露出现行外贸法对就业保护的严重不足。这种现状非常危险,因此,尽早修改我国外贸法,解决外贸领域中特殊的就业问题,与其他法在就业权保护领域合理分工,具有非常特殊的法律意义。这种立法保护实际上有利于弥补我国劳工法制之不足,有利于配合劳动法、社会保障法、企业法等对就业权的保护,有利于在“外贸立国”思维中
6、将就业利益上升为国家利益,真正发挥我国外贸优势,让广大的劳工在外贸增值中受惠。值得强调的是,我国外贸法保护劳工就业权,这是一国行使自己主权、维护自己政权的事情,不需要他国打着人权旗号来干涉、污蔑。正如彼得斯曼曾强调过的,国际经济法首先是一个国内宪政的问题,其次才是一个国际宪政的问题,对外贸易法也是如此。二、美国外贸法保护劳工就业权的预防措施贸易领域一旦出现了对就业权的侵害,其范围之大、程度之深会给工人、企业、产业、社会、国家等多个主体带来严重后果,即使事后进行救济仍然伤痕累累、元气大伤。因此,有必要事前预防。美国外贸法在强调对受贸易不良影响的就业权进行救济的同时,更重
7、视实施事前的预防战略,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或尽可能的把侵害降低到最低点。1.非常注重强化就业权保护的法律意识。(1)法律宗旨引导对就业权的保护。立法宗旨是一部法的灵魂。美国外贸法的核心法律——《1974年贸易法》五条法律宗旨中,有两条就明确规定要“促进美国的经济发展和充分就业,通过公开、非歧视的世界贸易,加强美国和外国的经济关系”、要“提供适当的程序,保障美国产业和劳工免于不公平或损害性进口竞争,并帮助产业、厂商、工人和社区对国际贸易流向变化做出调整”。(2)视就业利益为美国利益。在美国贸易法中“美国利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无处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