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鲤城区农林水局监督检查制度

sa鲤城区农林水局监督检查制度

ID:37659157

大小:29.05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9-05-27

sa鲤城区农林水局监督检查制度_第1页
sa鲤城区农林水局监督检查制度_第2页
sa鲤城区农林水局监督检查制度_第3页
sa鲤城区农林水局监督检查制度_第4页
sa鲤城区农林水局监督检查制度_第5页
资源描述:

《sa鲤城区农林水局监督检查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五、鲤城区农林水局监督检查制度5.1鲤城区农林水局行政自由裁量权公开制度一、为防止行政主体滥用自由裁量权和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增强农林水系统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制定本制度。二、农林水系统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裁量种类、法律依据、运用范围、裁量标准、处罚幅度、行政许可审批情况,应通过政务网向社会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媒体和公众的监督。三、实行行政自由裁量权公开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保护个人隐私原则,凡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不予公布。四、农林水系统开辟咨询、监督电话,方便基层干部群众对本系统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

2、工作的咨询和监督。(一)咨询电话:1.区农业服务管理站:0595-22355830联系人:洪波涛2.区动物卫生监督所:0595-22284138联系人:陈国良3.区动物疫病防控中心:0595-22355831联系人:倪斌4.区植保植检站:0595-22355831联系人:苏剑沙5.区林业管理站:0595-22355831联系人:王龙中6.区水利建设管理站:0595-22355832联系人:陈震文(二)监督电话:区农林水局办公室0595-22355825联系人:林昌显15.2鲤城区农林水局行政执法回避制度为保证我区农林水系统行

3、政执法的公正性,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一、我区农林水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实行回避制度。二、执法人员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一)系执法行为事项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本人近亲属与执法行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三)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三、当事人认为行政执法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有权向行政执法机构提出申请行政执法人员回避。提出回避申请时,应当说明理由。四、符合回避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主动提出

4、回避申请。申请回避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申请,也可以是书面申请。用口头方式申请回避的,承办部门应当予以记录,备查。五、行政主管部门对当事人及有关执法人员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两日内,以书面的形式作出决定。行政执法人员的回避,由行政负责人作出决定;行政负责人的回避由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六、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行政主管部门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七、被申请回避的执法人员在回避未被决定以前,不得停止对案件的调查处理。八、被决定回避的执法人员不得参加相关的执法检查、调

5、查、讨论、审核、听证、处理决定、送达程序,不得询问该执法工作,不得查看有关案卷,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施加影响。九、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由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如因此而出现违法行政的,视情依法依纪予以处理。25.3鲤城区农林水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强化农林水系统行政执法责任,促进农林水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过错责任是指农林水

6、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及有关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由于主观故意或过失而做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给国家、集体的利益造成损害,但尚不够成犯罪时应承担的过错责任。第三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过错与处罚相适应、惩诫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行政执法人员及有关人员的下列行为,应当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一)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失职行为;(二)无法定依据或者超过法定种类、幅度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四)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检

7、查或者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为;(五)违反规定,擅自处理处罚财物的行为;(六)利用职务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情节轻微的行为;(七)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其他行为。第五条因行政案件承办人员过错导致处罚决定错误或者显失公正的,行政案件承办人员应当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3第六条因行政案件审理组织过错导致作出错误处罚决定的,行政案件审理组织的成员应当共同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但是已经表示不同意见的成员除外。第七条因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执法机构的负责人过错导致作出错误处罚决定的,该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执法机构的负责

8、人应当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第八条两人以上共同行为导致的行政执法过错,依其过错的大小分别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第九条因检验、检定人员过错导致处罚决定错误的,检验、检定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过错行为人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一)主动承认错误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